高郵庭所共建解糾紛
作者:何壽青 吳遜陽 發布時間:2013-04-19 瀏覽次數:398
日前,高郵法院界首法庭在轄區派出所的協助下,成功審結了王某與張某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這是該庭今年開展“庭所共建”活動以來,在當地派出所的配合下審結的第三起復雜矛盾糾紛。
2012年2月18日,原告王某因鄰里糾紛與被告張某發生爭吵后發生打斗。在扭打過程中,張某用鐮刀將王某頭部劃傷,王某被送往當地衛生院治療,共花去醫療費用3116.35元。出院后,王某找被告要求賠償醫藥費,被告一直拒絕,認為自己也吃了虧。矛盾不斷激化,為此事進了兩次派出所調解,都沒有成功。界首法庭在與派出所溝通和排查矛盾中發現此案件,在派出所的指導下,原告向法院提起了訴訟。
在庭審中,法官耐心做雙方工作,從利害出發,也讓雙方代理人做工作。由于前期通過與派出所溝通了解以及派出所做了前期的調解工作,給審理也帶來了便利。經過一番調解,被告同意庭外和解,給予原告賠償。該案最終以原告撤訴的形式結案。
今年以來,為探索參與社會管理新思路,針對基層法庭警力不足、不穩定因素較多、應急處置資源欠缺的現狀,通過與當地公安機關的協調,高郵法院開展了“庭所共建”活動,與法庭轄區派出所訂立共建協議,保持密切聯系,實行快速聯動。依托這一平臺,高郵法院今年以來已妥善處置試圖沖擊法庭的突發事件3起,審結民事案件36件,協助轄區派出所化解復雜矛盾糾紛25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