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法院“四項機制”優化審判質效
作者:楊奎 胡杏 發布時間:2013-04-19 瀏覽次數:451
今年以來,江都法院緊緊圍繞“快辦案、多辦案、辦好案”,不斷改進工作方式,保持優勢,補強短板,大力提升審判質效。今年第一季度,該院各項質效指標逐步趨優,全省排名大幅提升至38位。
創新直接送達機制。以“一站五員”機制為依托,在送達過程中加強與司法協理員、法制宣傳員、司法調解員、特邀調解員的溝通聯系,發揮其地域知曉優勢,切實提升直接送達效率。
推行庭審效率監督機制。制定《關于排期開庭后審限跟蹤管理試行辦法》,隨案發放“案件審限管理跟蹤表”,對排期開庭及排期后的審限跟蹤管理進行嚴格的節點控制和規范管理,深入踐行“一步到庭”工作法。
完善多元化解機制。加強訴前調解工作,在調解中心特設道路交通類、合同類、婚姻家庭類等專業調解工作室。強化判后答疑,要求凡上訴卷宗須附“判后答疑辦理情況反饋表”。繼續開展“化矛盾,促和諧,江都法院人民法庭在行動”主題活動,聯合轄區13個鄉鎮,合力化解矛盾糾紛。
優化業績考核機制。重新制定部門目標考核責任狀。對個人超辦案件從半年一考核改為每月一考核,促進均衡結案。加強對上訴發改案件的評查分析,評查結果與業績考核相掛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