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下正值春耕之際,阜寧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利用全院70名掛職村居法官這一平臺,創新四項服務舉措,貼心高效服務農民群眾生產生活,得到農民群眾廣泛好評。

該院開展法制宣傳,針對往年農民購買農藥、種子、化肥和其他農用品中發生的假冒偽劣產品糾紛和農村常出現的土地矛盾糾紛,派出掛職村居副書記的法官深入村間田頭、屋前屋后、農村集市向農民詳細講解產品質量法、土地承包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教給農民朋友防范糾紛的方法,同時引導農民通過正確途徑解決矛盾糾紛,依法合理地表達訴求。

 

設立綠色通道,對涉農案件實行四優一簡,即優先立案、優先送達、優先審理、優先執行,對涉農案件能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均適用簡易程序,有效縮短審限,減輕農民訟累。

 

抓好巡回審判,對一些涉農案件實行上門立案,及時審查立案材料,靈活安排開庭時間,通過就地調解、就地審判,加大財產保全措施力度,力促調解、和解結案,盡最大限度方便群眾訴訟和執行,確保辦案不誤農時。     

 

注重司法救助,對經濟確有困難的農民,符合法定條件的,積極實行緩、減、免其訴訟費用,對生活確有困難而被執行人又缺乏執行能力的申請人及時給予救助。

 

今年開春以來,該院已依法及時化解涉農糾紛37件,為農民挽回經濟損失28余萬元,發放便民訴訟材料4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詢850余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