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法院自2012年初推行“一幫一”傳幫帶導師制度以來,豐富帶教方法,完善考核機制,有力提升了該院青年干警隊伍素質。2012年,該院5名青年干警受到上級法院表彰,最多的辦案168件,且無一發改,11人提出的16份司法建議均被采納。

 

制度出臺科學化。組織青年干警開展專題調研,在充分交流討論,院長親自把關的基礎上,制定出臺《關于對青年干警實行“一幫一”傳幫帶導師制的實施方案》,對導師選聘方式、指導內容和方法、帶教效果考評以及獎勵措施等作出全面規范。

 

帶教方法多樣化。導師在初任法官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中擔任審判長,通過參與合議庭研究案件、修改裁判文書等方式進行指導。導師帶領年輕干警參與巡回審判、綜合治理案件協調會等,提高年輕干警做群眾工作和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導師通過確定調研課題、選取典型案件等方法,指導年輕干警開展調查研究,提高寫作能力。

 

成效考核規范化。每年指導期滿后,導師根據方案要求,對指導對象作出全面評議,填寫《一幫一傳幫帶導師制考核表》,評議結果作為年輕干警年度考核和晉升的主要依據。年輕干警年終考核時被評為優秀等級的,對導師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并在年終考核時給導師加分;對于導師不稱職或不認真指導的,將及時予以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