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陽法院提升審判質效四步走
作者:朱秀芹 陳小明 發布時間:2013-04-18 瀏覽次數:438
泗陽法院新袁法庭強化案件管理,在訴前、訴中、訴后無縫對接,提高審判質效,打造群眾最貼心的法庭。
建立案件分流機制。由庭長將每天法庭接收的訴訟材料或案件進行審核分流,對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材料交由接待人員及時退回當事人并加以釋明,對符合受理條件的案件則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流,決定是否將案件委托人民調解、引導舉證、委托訴前評估鑒定或直接予以立案排期。
構建辦案對接機制。充分運用即立即審機制,將事實清楚、爭議不大的勞務、婚姻家庭類糾紛等關系民生、急需解決的簡易案件,直接對接快速審理綠色通道,進一步加快辦案節奏。對群體性糾紛案件,直接對接委托人民調解或由村鎮訴前提前介入隨案調解。
批量案件集中排期管理。制作“全庭一周排期表”,由內勤在每周一上午將該表發放給全庭人員,提高了書記員排期的效率,也讓庭長和法官對法庭一周的工作安排有全面了解,對于批量案件,原則上要求優先、集中處理,均衡當事人的利益,避免重復勞動,提供工作效率。
案件全面跟蹤管理。對簡易程序案件超過二十天或者普通程序案件超過二個月的,庭長均及時了解掌握該類案件的審理情況。對于疑難復雜的案件,及時提交庭內討論,確保公正審判。對處于評估鑒定狀態的案件,及時提醒督辦,避免因人為因素影響辦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