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征法院與人大代表聯絡工作形成制度化
作者:趙穎穎 發布時間:2013-04-18 瀏覽次數:438
近年來,儀征法院充分重視人大代表對法院工作的監督指導作用,采取“主動、經常、全面、深入、創新”的措施,加強與人大代表溝通交流,從完善四項機制著手,充分保障人大代表反映民情、督促執法機關秉公執法職能的發揮,搭建法院與人大代表共同維護法律尊嚴的平臺,促進法院工作的全面、科學、有序開展。
完善與人大代表長期溝通聯絡機制。該院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與人大代表聯絡工作的若干意見》,根據意見,該院成立了專門的人大代表聯絡室,院長為直接負責人,由專人負責聯絡工作,擬定詳盡聯絡計劃,并制作人大代表通聯卡片,在法院內部網上開辟代表聯絡專欄,暢通聯絡渠道,確保聯絡工作長期、穩定、有序進行。
完善辦理人大代表對法院工作的建議、意見及來信來訪機制。法院設立了專門的人大代表接待室及電話、信箱,建立代表接待日制度,多渠道地接待代表來訪,對人大代表所反映的情況嚴格流程管理,按照辦前登記、提出擬辦意見、具體部門情況、主管領導審核批示、辦后反饋一套完整的處理流程辦理,確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回復,保障人大代表的權利。
完善向人大代表定期匯報法院工作機制。一方面該院采取“走出去、請進來”座談的方式,由院領導帶頭主動邀請人大代表聽取、審議法院工作匯報,并認真征求人大代表對法院工作的意見與建議,經梳理歸納后針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完善,并報知反饋于人大代表;另一方面,該院兩個月編報一期《儀征法院簡報》報送人大,報告法院當月的重點工作。此外采取贈閱的方式,為每位人大常委會委員征訂了《人民法院報》等報刊,以便他們及時、全面地了解法院的工作動態。
完善人大代表旁聽評議重大案件的審理機制。對法院受理的重大疑難案件、典型案件、有上訪苗頭的案件特邀人大代表參與旁聽審理,并制定了《人大代表旁聽案件庭審評議表》,人大代表分別對主審法官的庭審程序、庭審駕馭能力、審判形象、裁判文書四項內容進行打分,并提出意見和建議,為人大代表監督法院依法辦案、客觀評價審判人員業務能力和水平搭建了平臺,進一步推進了法院司法能力的提高和隊伍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