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陵法院四項措施提升判后答疑效果
作者:揚州市廣陵區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13-04-17 瀏覽次數:468
為推動民事案件的判后、調后履行工作,主動征求當事人對法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近年來,廣陵法院著力健全完善判后答疑制度,通過法官依法依理解疑釋惑,不斷增加司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答疑規定制度化。制定《判后答疑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判后答疑的工作范圍、分工、流程等。明確承辦法官判后釋明工作要求,由審管辦對判后釋明情況納入案件質量評查范圍進行評查。
答疑力量專業化。除承辦法官作為答疑工作的主要力量外,合理調配審判資源,明確院庭領導參與答疑、隨機回訪答疑。根據案件的繁簡程度、穩定因素等,通過分類答疑、交叉答疑、多部門“聯合接待”等方式,提升答疑效果。
答疑形式多樣化。通過預約上門開展案件回訪、帶案下訪等時機積極開展判后答疑。 對涉及相鄰關系修復或當事人情緒對抗強烈的案件,邀請村委會主任或轄區人大代表共同進行案件回訪。
答疑工作具體化。做好答疑前的溝通工作,明確要求答疑人在答疑前,與原承辦人會商了解案情,厘清矛盾焦點,提高答疑的針對性。完善判后回訪答疑反饋制度,要求答疑人對回訪結果,匯總分析,切實提高審判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