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廣陵法院采取多項舉措,積極推進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工作,行政首長出庭率達100%,有效地促使行政首長和行政管理相對人面對面溝通交流,促進矛盾化解,為和諧處理好每一起行政爭議提供有力的保障,為“法治廣陵”建設作出了積極貢獻。

 

建立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制度。實施對接制度和通報制度。即將每個行政案件訴狀副本抄送市政府法制辦,市政府法制辦再將出庭應訴的行政首長名單發函至法院,實現法院與法制辦對接。每月底,法制辦將行政首長出庭應訴情況進行通報,并納入行政機關目標考核體系。

 

加強對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宣傳。通過向行政機關負責人發放行政訴訟知識宣傳手冊,定期召開宣傳講座,提高行政機關行政首長出庭應訴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借助媒體力量及時報道行政首長出庭應訴情況。以此促使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文明行政、廉潔行政。

 

加強與行政機關的溝通協調。暢通與行政機關的溝通渠道,發揮法院與行政機關業已建立的行政法律和實務研討機制作用,采取請行政機關負責人到法院座談、行政庭法官走進行政機關與負責人探討等形式,做好行政審判與行政法治建設的良性互動。

 

構建行政機關出庭應訴監督網絡。法院定期向政府、人大、政協、政法委定期通報行政首長出庭應訴情況,便于監督。對行政首長出庭應訴的案件邀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進行旁聽,加強社會各界對行政訴訟的認識和理解,擴大行政審判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