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寧法院貼近群眾服務群眾
作者:陳懷余 發布時間:2013-04-16 瀏覽次數:399
今年以來,阜寧法院堅持民生優先,在健全便民訴訟網絡的基礎上,著力在全縣每個鄉鎮的重點村莊設立調解工作室,按照“群眾需要什么、我們就做什么”的要求,積極開展司法便民服務工作。
該院在全縣共設立村級調解室70個,每個調解室由該院一名法官負責。在調解室醒目位置張貼聯系法官姓名、 職責等內容。 聯系法官要發揮好“ 三員” 作用,即全民創業的信息員、為民司法的服務員、矛盾糾紛的化解員,做到“三懂四會”,即懂群眾心理、懂群眾語言、懂溝通技巧;會化解矛盾、會調處糾紛、會主動服務、會宣傳發動,每周至少進村入戶一天,主要任務是了解所在村鄉土人情、了解基層群眾司法需求,解答法律咨詢,進行法制宣傳。 同時,為防止活動走過場,該院要求要以群眾認可為標準,以群眾得實惠為目標,堅持“三個貼近”:一是貼近群眾需求,以調解室為依托,設立宣傳欄,組織開展巡回訪談、法律授課、法律咨詢等形式,了解民需,回應民呼;二是貼近群眾困難,對追索贍養費、撫養費、人身損害賠償等案件的老人、婦女、兒童、行動不便的殘疾人以及鄰里糾紛、土地承包糾紛等案件,現場辦案,以案釋法;三是貼近司法熱點和難點,通過帶案下訪、領導回訪等方式,認真清理群眾反映強烈的信訪、執行案件,清除群眾積怨,促進社會和諧。
據統計,該院設立調解室以來,法官進村入戶500余人次,發放宣傳材料15000余份,開展座談、法律咨詢1390余次,上門辦案698件,處置糾紛536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