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法院:傾力打造“點子工程”
作者:王曉紅 楊梅花 董濤 發布時間:2013-04-16 瀏覽次數:504
一條司法建議筑牢校園“安全堤”、一條司法建議促進全市金融秩序規范,一條司法建議助力化解涉保險行業糾紛,一條司法建議推動游樂設施專項檢查,一條司法建議幫助把好道路施工安全關……近年來,徐州兩級法院按照“立足崗位、服務實踐、全員參與、注重實效”的工作原則,積極開展司法建議工作,傾力打造“點子工程”。
2009年,徐州中院在全省第一個出臺辦法,對司法建議的范圍、程序、格式、督查等9個方面作出具體規范。4年里,共發出司法建議3000余條,九成以上得到回應采用,為推進社會管理創新探索出了一條新路徑。
用“內行的眼力”堵漏洞
一條司法建議
教育部回函改教材
好奇、好勝、模仿力強、易于沖動是孩子的天性。在銅山區某小學的一次《科學》課上,好動的小剛因操作不當,導致做實驗的電池爆炸,緊挨著看熱鬧的同學小濤三根手指被炸飛。
辦案法官通過調查,深層次剖析個案原因:學校是教書育人的場所,但受片面追求升學率的影響,存在重學業輕德育的現象,法治安全宣傳教育開展不夠。為預防此類事件的發生,銅山法院向學校發出司法建議,建議加強在校生法制安全教育。學校收到司法建議后高度重視,從強化制度建設、校園管理、德育教育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整改措施。
不僅如此,銅山法院還向全國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發出了《關于修改中小學教材保護中小學人身安全的司法建議》,并得到了教育部的回函肯定。2012年5月,該建議被評為“第一屆全國優秀司法建議”。
“通過司法建議使司法規范、引導、服務、監督、促進的作用得以從個案向社會層面輻射擴張,從而回應社會熱點問題,促進行政部門規范執法,促進社會經濟穩定發展。”徐州中院院長李后龍介紹。2009年初,該院制定《關于加強司法建議工作的若干意見》,密切關注審判執行工作中發現的各類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向有關單位提出消除隱患、強化管理、防范風險的司法建議,取得了明顯成效。
2012年歲末,鼓樓區法院在審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時,發現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因為路段施工未采取限制通行措施,施工單位未依法設置施工警示標志。案件審結后,該院及時向道路建設和管理機關發出“在道路設計、施工、建設中采取相應措施”的司法建議,并得到積極回應。
如今,幾個月過去了,家住該路段附近的張大爺告訴記者:“自從施工單位來修復路況、安裝隔離帶及相關警示標語后,交通秩序規范了,沒有再看到交通事故了。”
2010年以來,徐州兩級法院每年都發送司法建議1000余條。這一條條司法建議,正是徐州法院“通過審理案件治標,通過司法建議治本”,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生動體現。法官們運用自己的司法智慧延伸司法服務職能,為助推社會管理貢獻著智慧力量。
為經濟社會發展“把脈開方”
保險理賠案
調解結案攀升至七成
“建議你公司建立保險案例庫。將爭議較多的問題,分類歸納整理,在訴訟時參考同類案件”。去年初,云龍法院對近年來全市涉保險合同糾紛的案件進行調研,發現該類型案件中,保險公司因內部機制原因多單方拒絕調解,但單純的判決往往引起被保險人與保險公司的對立情緒。為此,該院在精心“把脈”后開出多劑“良方”——構建訴調對接機制,建立專門的保險案件庫等。2012年,云龍法院審理的涉及保險合同糾紛案件的調解率從最初的30%提高到70%。
該做法同時得到了徐州市保險行業協會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市保險業推廣,全市理賠案件調解結案率有了大幅提升,百姓理賠速度因此變得越來越快。
記者了解到,除了發出個案司法建議,徐州法院更多地著眼于在某一時期、某類案件中發現普遍性、傾向性問題,提供系統解決方案的司法建議,并在不斷實踐中,開創了“類案建議”“行業建議”“綜合建議”等多種類型的司法建議。
徐州中院行政審判庭庭長張婉麗介紹說,為了避免司法建議“紙上談兵”,減少行政機關對此產生的“告狀”和“揭短”的誤解,幫助建議單位準確掌握法律政策、消除矛盾糾紛隱患和強化辦事程序規范管理,還結合行政案件的具體特點,形成了綜合型、糾正型、善后型、預見型、延伸型等五類司法建議,促進了行政審判司法建議工作具有了“管理規范、類型齊全、針對性強、效果明顯”的特點,全市兩級法院行政審判庭每年30多件司法建議中,70%可以得到行政機關的積極回應。而全市行政訴訟案件中,行政首長出庭率逐年攀升,行政機關的敗訴率逐年下降。
柔性指點取得剛性效果
游樂設施傷童 引發全市大體檢
2012年9月,徐州質監、海事、安監等部門分別對游樂設施、索滑道、游船等進行了專項檢查工作,對存有的安全隱患,限期整改,對從業人員進行了培訓,確保全部持證上崗。這源于泉山區法院的一條司法建議。
泉山法院在受理轄區游樂場傷童案件中,發現2012年1-8月份,受理的案件比上兩年的總和還多。為此,泉山法院深入轄區內游樂設施經營、管理單位,開展專題司法建議活動,受到責任部門的高度重視。
如何讓受建議單位重視和采納?如何擴大司法建議影響?徐州法院多措并舉,努力讓司法建議“不白提”。
提升質量。司法建議能否被重視、被采納,關鍵在于把握問題準不準,分析問題透不透,提出問題實不實。為此,徐州法院在建議的內容上,更突出重點,對發出的每一份司法建議都注重指導性、針對性和實效性。為了努力提高司法建議的質量,2012年,針對審判執行中發現的社會熱點、焦點問題,市中院組織法官深入走訪調研46人次。
強化管理。將司法建議工作規范化,對每一條建議都像辦案一樣全過程跟蹤,精細化管理,是徐州法院對司法建議工作的新要求,這改變了司法建議工作以往自發、松散的狀態。通過建立健全專門管理、歸檔入卷、表彰通報、規范格式、業務培訓、加大宣傳等一系列措施,徐州法院的司法建議工作環境得到了進一步優化。
加強互動。“只有溝通好了,才有利于受建議單位認同、接受,并將其落到實處,才能真正體現其價值。”作為司法建議發送“大戶”的行政庭庭長張婉麗表示。為此,徐州法院的每一條司法建議,都堅持發現問題與解決問題并重,發建議與作溝通并重,跟蹤回訪與聽取反饋并重。
從“發出”到“回復”,從“回復”到“落實”,徐州法院的司法建議工作腳步越來越踏實,成效越來越顯著。這一成效的取得,源自于徐州法院對司法建議功能定位認識的不斷深化。“要從更廣的層面上積極為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建言獻策,力爭讓每一件司法建議真正轉化為推動發展、優化管理、改善民生、促進和諧的牽引力和正能量。”對今后的司法建議工作,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李后龍充滿了信心與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