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現(xiàn)丈夫出軌,妻子為報復小三,多次對其進行辱罵、毆打,并以破壞家庭為由索要3萬元賠償。近日,新沂市人民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8000元。

 

今年35歲的李某與丈夫陳某結婚多年,兩人經營一家電動車專賣店,家境還算不錯。去年5月的一天晚上,李某在家上網時發(fā)現(xiàn)丈夫的QQ號在線,并無意中發(fā)現(xiàn)了丈夫與一女子的聊天內容十分曖昧,遂找來丈夫追問實情,耐不住李某的再三追問,丈夫陳某說出了實情,原來陳某與女網友彭某從2010年開始就有了不正當?shù)哪信P系。

 

痛恨之余,李某準備找彭某算賬。去年中秋節(jié)前的一天,李某將彭某約至城區(qū)一家飯店的房間 。剛一見面,李某上前就打了彭某幾個巴掌,并將彭某的項鏈、戒指(經鑒定價值3450)1000元錢強行拿走,同時要求彭某拿錢“贖罪”,否則就將事情告知彭某的家人、朋友,讓她沒有臉面活在世上。由于懼怕李某的威脅和曝光,彭某無奈答應按照李某的要求賠償。李某遂要求彭某拿3萬元了結此事,因為沒有現(xiàn)錢,李某當場逼迫彭某寫下了“借”李某3萬元的欠條。

 

中秋節(jié)過后的一天,李某找到彭某“逼債”,讓其將錢存入指定的銀行賬戶,由于害怕被曝光,彭某當晚10點多鐘向該賬戶內存入3萬元。但李某并沒有善罷甘休,不久,她又找到彭某進行辱罵和威脅,欲再次“索賠”,開價2萬元。彭某無錢給付,當場拒絕。李某憤恨離去,并進行言語威脅。彭某覺得如此下去實在忍受不了,遂向警方報案。很快,李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案發(fā)后,李某所敲詐錢、物全部被追回發(fā)還給彭某。

  

庭審中,李某懊悔不已,她說,自己一直覺得丈夫對自己很好,真的沒想到丈夫會出軌。一想到丈夫對自己不忠,并在彭某身上花了很多錢,就感到羞恥,覺得那都是彭某的錯,向彭某要錢也并不是因為缺錢,只是讓彭某“贖罪”,用以保證今后不再與其丈夫來往,卻沒想到會因此犯罪。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李某為報復他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敲詐勒索他人財物,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鑒于被告人李某歸案后能夠全部退繳贓款,庭審中自愿認罪,具有悔罪表現(xiàn),依法對被告人張某從輕處罰,并可以給予一定的考驗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