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豐法院西團法庭成功執行一起拒不履行法院民事調解書的案件。

 

瑟瑟寒冬下,冰冷的不僅有零下幾度的天氣,還有西團鎮五河村顧西明的心。20115月,前妻瞿美鳳向法院起訴離婚,后經過法院主持調解,雙方自愿達成離婚協議,獨生女顧小維由顧西明撫養,瞿美鳳每半年給付撫育費等相關費用。半年過去了,沒有生活來源的顧西明不但要贍養年事已高的父母,還要養育只有6歲大的小孩,可再婚的前妻瞿美鳳并沒有履行調解書確定的給付撫育費、教育費的義務。20121月份,經過多次催要無果,顧西明向西團法庭申請執行。

 

西團法庭姜庭長高度重視,聯系到轄區派出所,于16日共同出警,找到被執行人瞿美鳳。剛開始,瞿美鳳對執行法官和民警有很大的抵觸情緒,并不配合執行工作,考慮到圍觀群眾比較多不利于執行的進行,執行員將瞿美鳳帶到法庭,經過耐心勸導和相關法制宣傳,瞿美鳳打開了心扉,原來她遲遲不愿履行義務,是因為顧西明阻撓自己接近顧小維。年關已至,為了讓小孩過一個好年,執行人通知申請執行人顧西明到法庭,指出其阻撓瞿美鳳行使探視權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同時也不利于孩子的成長。最終,顧西維同意以后為瞿美鳳探視小孩提供方便,瞿美鳳也立即履行了給付撫育費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