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郵法院多措并舉積極應對婚姻糾紛
作者:何壽青 張瑋 發布時間:2013-04-11 瀏覽次數:429
高郵法院2012年度,共審結離婚糾紛844件,占民事結案總數的17.7%。婚姻糾紛不僅對雙方當事人傷害較大,同時也會危害子女的健康成長,導致“問題青少年”增多,給社會造成不安定因素。化解婚姻糾紛、維護家庭穩定是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方面,加強婚姻家庭案件的審理,是人民法院參與社會管理創新,加強群眾工作的主要渠道,為此高郵法院采取四項措施積極應對。
提高社會公眾法治意識。進一步加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宣傳力度,利用公開審判、以案說法等形式,大力宣傳婚姻法及相關法律規范,為當事人及旁聽群眾解疑釋惑,促使當事人增強結婚登記意識、探望權的行使意識、損害賠償意識、證據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特別是要使人們了解未辦結婚登記和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
倡導正確的婚姻價值觀念。在社區鄉鎮開辦婚姻輔導課堂,推行婚姻價值觀的道德教育,倡導符合道德倫理的婚姻價值觀,幫助未婚或新婚男女在明白彼此間的差異和改進溝通方式,理解家庭和睦的重要性,鼓勵夫婦雙方努力維系婚姻,以減少在婚姻中的沖突,讓人們形成正確的婚姻家庭觀念,以建立良好而美滿的家庭,從源頭上控制離婚率。
完善婚姻糾紛初期干預機制。充分利用司法服務站和民間的各種調解手段,及時便捷、靈活高效地化解糾紛,特別是在以親情為基礎的婚姻家庭中,可以通過情感回顧、溝通與交流,化消極、排斥、對立為積極、包容、融洽,和諧化解婚姻家庭糾紛。相關職能部門應提供相應的咨詢、疏導服務,為當事人分析離婚的原因,減少離婚的產生,通過咨詢輔導減緩離婚的負面影響。
構建化解婚姻糾紛聯動機制。與相關部門建立起正常的聯席會議制度,定期溝通、了解婚姻家庭糾紛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有針對性的工作方案和舉措,相互協助、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化解婚姻家庭矛盾。加大與基層派出所和社區警務室的聯系,發揮婦女庇護中心的保護作用,形成反家庭暴力的社會合力。加強與民政、信訪、基層村組織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努力調動一切社會力量聯動化解婚姻家庭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