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郵法院完善制度依法妥處中小企業涉訴糾紛
作者:何壽青 朱林源 發布時間:2013-04-10 瀏覽次數:418
為進一步加強中小企業涉訴糾紛化解工作,日前,高郵法院推出依法服務四項舉措。
充分發揮商事審判職能,為中小企業的發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對一些社會影響大、黨委政府關注、矛盾易激化的涉企案件,慎重把握審判尺度,注意利益平衡,妥善處理和協調好各方利益關系。
創新審判工作機制,采取針對性的應對措施,對能夠維持正常經營、具有較好發展前景的負債企業,盡量采用柔性方式,促成雙方以協調方式解決。對于面臨倒閉,明顯喪失償債能力的企業,果斷采取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保障債權人利益。對突發性、群體性重大案件堅持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對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的小額訴訟糾紛及時組織調解或作出判決。
加大司法服務力度,通過提供法律咨詢、開展案例引導、發放司法建議、進行風險提示等方式,幫助企業有效防范、控制和應對法律風險。
構建和完善中小企業涉訴案件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完善與行政機關、行業組織、人民調解組織等各方面的糾紛化解聯動工作機制,拓寬委托調解的范圍,優化調解工作成效,為解決中小企業涉訴糾紛營造更加和諧的法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