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山法院三項措施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
作者:劉娟 發布時間:2013-04-10 瀏覽次數:430
銅山法院少年庭充分發揮審判職能,貫徹“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不斷地完善各項工作規范和審判制度。
在刑事審判中,立足審判,做好注重庭審前的延伸,把握未成年犯的思想動態和庭審環節,強化庭審效應。開庭審理要前對未成年犯進行社會調查,堅持“寓教于審,審教結合”,并且重視庭后教育階段,鞏固庭審成果,做好息訴服判工作
在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案件審判工作中,體現“維權式審判”特點。按照“權利需要救濟”的理念,在民事、行政訴訟中給予未成年人特別程序保障。對涉少民事案件做到優先立案、耐心調解、及時保全、公正審理、優先執行的原則。對涉及未成年人權益的撫育費糾紛、探望子女權糾紛等婚姻家庭案件的審判,本著從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出發,以鈍化社會矛盾,維護一方平安為目的,最大限度地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大膽創新,探索新的審判方式。針對未成年當事人絕大多數是在校學生,民事案件開展“周末法庭”,對一些校園傷害的民事案件,把法庭設到學校,對學生現場進行以案說法,既達到了宣傳法律的目的,又實現了教育學生遵紀守法的社會效果。刑事案件啟用“圓桌審判”,從審判形式上減少了未成年被告人的恐懼、緊張心理,減輕未成年被告人在法庭上的心理壓力,消除其對抗情緒,全力營造充滿親情、寬松的庭審氛圍,使他們在親情式的庭審中接受法律制裁,感受法制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