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明確庭長審判管理職責,提高庭長開展審判管理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從源頭上提高審判質量、審判效率和管理效能,清河法院出臺并部署了多項措施:   

 

出臺《清河區人民法院關于加強庭局長審判管理的實施意見及考核辦法》。根據《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庭長審判管理工作的意見(試行)》等文件的規定,結合該院審判管理工作實際,制定了符合該院實際的考核辦法。考核辦法主要從案件質量管理、案件效率管理、法官審判業績考評管理等幾個方面明確庭長職責,強化責任,調動庭長審判管理的積極性。

 

提高對庭長審判管理重要性的認識。庭長審判管理是對審判工作最基礎、最直接的管理,對提高案件質量和效率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四級審判管理體制中的關鍵環節。

 

完善庭長審判管理考核機制。完善細化該院《庭長審判管理考核辦法》,對上述各項工作有考核,有評分,納入部門年終考核,并評選出庭長審判管理先進個人。

 

定期舉行庭長審判管理工作例會。由該院審管辦牽頭,每季度召開庭長審判管理工作例會,院領導參加聽取工作匯報,各部門負責人點評本部門審判工作,著力解決工作中發現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