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山法院多措并舉提升司法拍賣公信力
作者:蔣春明 解瑞 發布時間:2013-04-07 瀏覽次數:724
泉山法院針對司法拍賣程序中拍賣成交率偏低的問題,不斷提高服務監督意識,創新司法拍賣方式,督促拍賣機構加大營銷力度,充分保障拍賣主體的廣泛參與,積極營造公平競爭的拍賣環境,最大限度地實現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提升司法拍賣的公信力。
隨機選擇機構,杜絕暗箱操作。堅持程序公正是實體公正的根本保證,讓當事人隨機選擇司法拍賣機構,可以有效增強司法拍賣流程的透明度,增強司法拍賣流程的公平、公正性,使當事人對拍賣結果信服、滿意。
加強評估管理,確保公正評估。要求評估機構接到評估委托后應實地到現場勘察,特別是房產和車輛,一定要弄清楚所欠費用以及過戶所需交的稅、費,本著客觀、公正的態度進行評估,評估價值以變現為目的,不能將自身利益放在第一位。且評估費用應與拍賣變現掛鉤,其收取以最終成交價為基礎,更有利于提高拍賣成交率。
采取聯合拍賣,充分利用資源。一般情況下,每個拍賣機構均掌握一定的客戶資源,為了充分利用拍賣機構之間的優質客戶資源,司法鑒定科按照案件標的大小,復雜難易程度,積極采取聯合拍賣。通過溝通協調,消除拍賣機構之間的行業壁壘,提高拍賣機構的積極主動性,在拍賣機構之間建立互信、良性競爭的良好氛圍,聯合拍賣讓拍賣機構之間真正實現了優勢互補,拍賣資產利益最大化。
加強資金管理,防止串標行為。司法鑒定科要求拍賣保證金和成交價款統一匯入法院賬戶,該舉措在確保資金安全的同時,可以有效監管競買人的報名情況,做好保密工作,防止競買人之間、競買人和拍賣機構之間相互串標等妨害拍賣的行為。
強化拍賣公告,加大監查力度。對所有司法拍賣的財產,要求拍賣公告在發布前,一律要經過法院司法鑒定科進行審查,確保拍賣標的瑕疵信息等問題披露詳實,提醒競買人的風險注意義務。同時根據拍賣標的情況,最大限度的做好宣傳工作。一般要求拍賣機構在拍賣標的所在地兩家以上報紙刊登拍賣公告,對標的較大和聯合拍賣的同時要求通過網絡和電視發布信息,增加宣傳力度。在公告中一律要求注明法院司法鑒定科報名監督電話,加大對拍賣公告的監督檢查力度。
深入拍賣現場,實時監督管理。司法鑒定科對受理的每一起拍賣案件,均派人對拍賣現場進行實時監督,核實競買人身份,監督拍賣師的工作流程是否規范,競買人競買程序是否合法,根據競買情況,協同辦案法官合理確定拍賣底價。
自覺接受監督,引入陪審制度。為進一步提高司法拍賣的公信力,主動邀請人民陪審員監督司法拍賣,打造公開、公平、公正的陽光司法拍賣的工作機制,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