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陽法院將民生案件“執行到底”
作者:叢兵 周永 發布時間:2013-04-07 瀏覽次數:474
“真沒想到,十二年了,法院還能把咱的養老金執行回來!”4月2日,江蘇沭陽縣市民張女士拿到法院執行款時喜不自禁。
上世紀九十年代,黑龍江人王某到沭陽投資辦廠,后因故歇業,王老板“跑路”,致使在該廠做工的張女士等11人社?;?span lang="EN-US">53萬沒有著落。此案從2001年進入執行程序后,沭陽法院執行人員先后6次到東北尋找王某未果。今年3月,該院執行人員費盡周折,終于在俄羅斯找到了躲避執行12年的王某。望著從祖國風塵仆仆而來的法官,了解到申請人中有兩位因身患絕癥已過世的消息,兩鬢斑白、身患重病的王某情不自禁的說,“我死也要死在家鄉,我不能把債務背到陰間去。”4月2日,王某委派其女婿來到沭陽,在法院的主持下,雙方達成了和解協議,王某一次性給付張女士等11位申請人現款21萬元,余款用東北大米以物抵債。
今年以來,沭陽縣法院制定出臺了《關于建立涉民生案件執行長效機制的實施意見》,成立專案執行組,對贍養、撫養、交通事故、追索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障金等11類民生案件,采取集中執行和重點執行,窮盡一切執行措施,直至追究被執行人的刑事責任,對被執行人確無執行能力、申請人生活特別困難的案件,及時啟動“民生案件救助程序”,通過發放“執行救助資金”、協調民政部們給予申請人低保救助等方法予以解決,確保民生案件全部執結。今年1-3月,該院執行涉民生案件253件,執行標的達1000余萬元,實際執結率90%以上,無一錯案、無一投訴、無一上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