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蘇州市姑蘇法院與區檢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等多個部門建立聯動機制,聯合出臺《關于建立公、檢、法、司聯運機制推動刑事和解制度正確實施的意見》(簡稱《意見》),為保障新刑事訴訟法關于刑事和解制度的正確執行構建平臺。

 

《意見》將以“三個更加注重”促進刑事和解工作的有效推進:一是更加注重真實自愿,即在審理案件中更加關注當事人真實意愿的表達,在當事人同意的前提下依法進行調解,若雙方均未提出和解申請由公檢方三方建議和解的,應當在筆錄載明;二是更加注重配合監督,即在具體實施刑事和解的整個過程中,公檢法司四方將更加注重相互配合與制約,包括強化刑事和解程序啟動的偵查與監督,人民調解委員由公檢法三方共同設立、刑事和解相關文書的各方送達等;三是更加注重人文關懷,即設立刑事和解專用資金,對符合救助條件的刑事和解案件經公檢法三方申請、資金設立機關審批后,即可為經濟困難的當事人提供救助。

 

姑蘇法院將以聯動機制為契機,始終保持與公檢司及其他部門的長效互動,充分發揮協作優勢,在刑事審判工作中積極實踐刑事和解,在刑事和解中更添人文關懷,真正把矛盾化解在源頭,更好地保障公民權利、促進社會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