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征法院聯動機制助力道交案件審理
作者:趙穎穎 發布時間:2013-04-07 瀏覽次數:384
近年來,針對道路交通事故糾紛頻發的狀況,儀征法院與保險公司聯手打造理賠便捷通道,進一步提升該類案件審判質量,促進社會的穩定和諧。
建立案前溝通機制。該院明確規定對于金額不大、法律關系簡單、責任明確的道路交通事故糾紛案件,若當事人自愿選擇訴前調解的,由法官通知保險公司按規定審核相關材料,并直接向當事人支付賠償金。
加大先予執行力度。對受害人傷勢嚴重,急需醫療費救治的案件,依法及時裁定保險公司先行墊付醫療費用,并指派專人負責保險公司先予執行的對接工作,保證受害人救助費用按時到位,使受害人迅速得到妥善救治。
完善庭前送達措施。對涉及保險理賠的案件,法院在向保險公司送達起訴狀副本、開庭傳票的同時將當事人的保險單、法醫鑒定書等證據材料一并送達,讓保險公司提前進行核對、辨別,并將其對證據材料的意見記入應訴筆錄,明確案件爭議焦點,促進矛盾糾紛快速化解。
依法加快辦案節奏。針對鑒定程序時間長、復核鑒定矛盾突出等特點,對凡涉及鑒定結論的賠償案件,提前向保險公司通報涉案鑒定結論,及時征求意見;對需要進行復核鑒定的案件,盡量在開庭之前完成復核程序,避免案件多次開庭,影響辦案進度。
搭建信息溝通平臺。建立辦案法官和保險理賠人員聯系名冊,互通聯系方式;實行聯席會議、協調會制度,定期通報案件辦理情況,征求意見。制作《賠償明細確認函》,及時送達保險公司,使其明確調解思路,及時配合開展調解工作,保證調解和理賠工作同步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