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龍法院五個節點“提速”辦案
作者:孟濱卿 發布時間:2013-04-07 瀏覽次數:395
云龍法院認真開展“審限專項治理活動”,要求審限管理不能僅停留在“不超審限”層面,更要著眼于如何在法定審限內“縮短審限”,通過狠抓五個節點,努力縮短辦案周期。
該院制定《云龍區法院審限管理活動實施方案》和《審限管理制度》,重點規范審限管理標準,針對審判流程各節點的職責、時限和銜接要求,提出要抓好五個節點:一是以絕對期間值考核審限,將每名干警、每個業務庭的審限絕對平均值作為管理、考核、通報項目;二是明確審限延長的法定情形,固定延長審限事由;三是內定調解工作期限,并按規定進行申請調解期限審批;四是對司法技術鑒定案件,實行業務庭案件承辦人、司法鑒定室案件承辦人聯合督辦制,督辦記錄附卷備查;五是對內定審限、法定審限、延長審限即將屆滿的案件,實行庭長、分管副院長、院里職能部門三級催辦制,將審限管理跟蹤到每一個庭、每一起案件、每一位審判員、每一位輔助人員身上,確保司法程序的高效有序運轉,嚴防人為拖延和超審限辦案。
今年以來,該院新收案件無超審限案件發生,平均審限同比縮短7.5天,辦案效率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