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山法院“兩個強化”服務新農村建設
作者:劉娟 發布時間:2013-04-03 瀏覽次數:416
銅山法院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和諧司法理念,充分發揮審判職能,積極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務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強化訴訟調解功能,全力促進農村社會和諧穩定。繼續堅持“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案結事了”的原則,積極尋求化解矛盾的最佳方式,強化訴訟調解功能,把“案結事了、定紛止爭、勝敗皆明”作為調解工作的總目標,努力做到案結事了。著重做好涉及農民群體利益案件,共同訴訟、集團訴訟案件,敏感性強、社會關注程度大案件和申訴復查案件及再審案件的調解工作。積極探索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將訴訟調解與思想教育、行政處理、人民調解有機結合起來,多渠道、多途徑解決矛盾糾紛。全力促進社會的和諧與穩定。
強化民事審判職能作用,穩妥化解各類涉農糾紛。牢固樹立司法為民思想,認真審理好婚姻家庭、繼承、贍養、撫養、相鄰關系等多發性案件,促進家庭鄰里和睦。穩妥審理好土地承包等群體性糾紛,努力化解因補償費分配不公、拆遷安置不當等引起的矛盾糾紛,著力做好農民群眾工作,穩定農民群眾情緒。妥善審理涉農案件,把妥善處理好農村土地承包與征收征用、農業產業化以及農民工權益糾紛,作為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中之重,維護農村社會穩定,保護農民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