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崇安法院在打擊未成年人刑事犯罪、保護社會公共利益的同時,始終堅持保護和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積極探索適合未成年人身心特點的審判方式審理涉少案件,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quán)益。

 

嚴格挑選人民陪審員,以誠心傳真情。針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殊性,在審理此類案件時,崇安法院重點選取深諳青少年心理特點、具有豐富工作經(jīng)驗、責任心強的學校老師擔任人民陪審員,全程參與訴訟。陪審員通過庭前走訪調(diào)查,全面了解涉案未成年人犯罪根源;庭中感化教育,促使迷途知返;庭后幫教回歸,堅定悔罪之心。幾年來,崇安法院審理的涉未成年人一審普通程序刑事案件人民陪審員參審率達100%,涉案少年犯無一再次犯罪。

 

精心選任合適成年人,以愛心補親情。由于未成年人心智發(fā)育尚不成熟,法律賦予了未成年人在被訊問和審判時享有法定代理人到場的權(quán)利。而在司法實踐中,基于各種因素,部分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不愿或不能到場,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權(quán)益無法得到保障。鑒于此,崇安法院主動邀請區(qū)關(guān)工委、團委、婦聯(lián)等單位和部門中富有愛心并具備一定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經(jīng)驗的人員擔任合適成年人。合適成年人的參與,彌補了因法定代理人未到場而給涉案未成年人帶來的內(nèi)心缺失,安撫了其不安心態(tài),緩解了其無助情緒,也幫助審判人員厘清了未成年人犯罪的背后動因,為后期矯治打下了良好基礎(chǔ)。自2012年少年庭成立以來,崇安法院共為10起案件的涉案未成年人選任了合適成年人,切實保障未成年人的訴訟權(quán)利。

 

適時邀請心理輔導(dǎo)師,以熱心送溫情。對于罪行嚴重、心理壓力大的涉案未成年人,崇安法院及時啟動心理干預(yù)機制,邀請熱心未成年人保護事業(yè)的心理輔導(dǎo)師進行心理健康評估與疏導(dǎo),探究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心理誘因,消除其負面情緒,幫助其學會自我管理,矯正不良行為。同時,心理輔導(dǎo)師根據(jù)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狀況,出具專業(yè)評估報告,幫助審判人員準確量刑,確定個性化的矯治方案,有針對性地幫教。20133月,2名涉案少年犯通過心理干預(yù),緩解了心理壓力,釋放了負面情緒,重拾了生活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