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判決書網上公開制度
作者:李永居 發(fā)布時間:2013-04-02 瀏覽次數(shù):1048
判決書是司法運行的結果,判決書對外公開是司法公開的重要體現(xiàn)。而互聯(lián)網時代的來臨,判決書對外公開就有了一種最便捷、經濟、有效的方式。判決書網上公開制度是司法公開的新型方式,在滿足民眾司法知情權與監(jiān)督權方面有著巨大的制度優(yōu)勢。
一、判決書網上公開的現(xiàn)狀
(一)國內判決書網上公開的現(xiàn)狀
1.知識產權類判決書網上公開的情況。目前,我國已建立了知識產權類判決書網上公開的制度體系,網站運行良好,查詢系統(tǒng)方便快捷,統(tǒng)一了知識產權類案件審理的適用標準,有效地保護了知識產權人的合法權益,有效地保障了我國知識產權制度的實施。
2.部分省市法院判決書網上公開的具體做法。河南、上海等省市法院系統(tǒng)已開展判決書網上公開工作,目前正由高院向中院、基層法院逐步推進。雖然遇到了一些人力物力技術上的困難,但他們開展判決書網上公開工作的勇氣與行動得到了最高院、媒體與民眾的肯定與贊賞。
3.判決書網上公開的整體狀況。部分省市的網上判決書公開引來了其他省市法院的紛紛效仿,司法公開已是社會發(fā)展的必然趨勢。當然,在目前全國絕大多數(shù)生效判決沉睡在法院的內網和檔案室里,這就需要進一步增強司法公開的勇氣,加大司法公開的力度。
(二)國外判決書網上公開的狀況
我國香港特區(qū)、臺灣地區(qū)的判決書網上公開工作已經展開,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效果。英美法系國家不但公開判決書,而且公開不同法官對案件的不同意見。在我國合議庭、審委會評案意見屬于審判秘密范疇,而在英美法系國家?guī)装倌昵耙咽枪_之列。為人民服務、人民是國家的主人是我國立國立憲的根本,因此,我國推行判決書網上公開制度完全符合我國國家制度的人民性,而且有理由比西方法治發(fā)達國家做得更好。
二、判決書網上公開的制度價值與風險
(一)判決書網上公開的制度價值
1.促進法律適用的統(tǒng)一,形成法官職業(yè)群體。同案不同判現(xiàn)象的出現(xiàn),嚴重影響到法律的統(tǒng)一適用和法院判決的公信力,也難以形成法官職業(yè)群體。判決書網上公開制度的推行,可以讓全國或全省范圍內的類似案件得到類似的處理,從而促進法律適用的統(tǒng)一,促進中國特色的判例制度的形成,維護了法制的尊嚴,也加速法官職業(yè)群體的形成。
2.減少司法腐敗,增強司法公信力。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通過判決書網上公開,可以大幅減少"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 大幅減少暗箱操作,擠壓司法腐敗的空間,提高司法行為的廉潔度。同時,正義必須通過看得見的方式進行,判決書網上公開制度的推行,滿足了民眾的司法知情權與監(jiān)督權的需要,促進法院審判工作公正、公平、公開,增強了法院的公信力。
3.提升全民的法治素質,促進依法治國。判決書網上公開制度的推行,可以讓民眾隨時查詢案件的判決內容,判決書網上公開實質上已經是一種新型法制宣傳方式。由于網絡運行的低成本便捷性,這種新型法制宣傳方式與其他類型法制宣傳相比,具有跨地區(qū)、同步性、容量極大、費用極低等優(yōu)勢。從而可以有效地增強法制宣傳效果,提升全民的法治素質,促進依法治國的早日實現(xiàn)。
(二)判決書網上公開的制度風險
判決書網上公開有一定的制度風險,如果公開的內容不當,可能有侵犯個人隱私、商業(yè)秘密與國家秘密的風險。這就需要在保密與公開之間作出制度平衡,既要嚴格地保護個人隱私、商業(yè)秘密與國家秘密,又要充分滿足民眾知情權、監(jiān)督權的需要。要對公開的范圍作出嚴格界定,凡涉及個人隱私、商業(yè)秘密與國家秘密的,應當作必要的技術處理,甚至可以直接隱去。
三、判決書網上公開制度推行的動力與阻力
(一)判決書網上公開制度推行的動力
1.技術手段的相對成熟。隨著互聯(lián)網技術的飛速發(fā)展,建立判決書網上公開網站、查詢數(shù)據(jù)庫的技術手段已相對成熟,判決書網上公開已具備了現(xiàn)實的可能性。而且法院內網上已經建立起了裁判文書庫,內網轉外網在技術上已不存在障礙。
2.法官素質的大幅提升。從2003年全國實行統(tǒng)一的司法考試以來,法官職業(yè)群體正逐步形成。現(xiàn)法院每年招聘新工作人員須具備法律本科及以上學歷,通過統(tǒng)一的公務員考試,層層選拔,一批高素質的年輕人正充實到法官隊伍中來。
3.民眾強烈的司法需求。隨著民眾權利意識的增強、司法需求的擴大,權利意識、法治觀念已深入人心,民眾對法院工作提出了新期待、新要求,判決書網上公開制度是順應時代潮流的必然趨勢。
4.法治國建設的迫切要求。我國在1998年就提出要依法治國,并且把"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寫入憲法。法治國建設需要法制的統(tǒng)一適用、提升全民的法治素質,判決書網上公開制度是法治國建設的迫切要求。
(二)判決書網上公開制度推行的阻力
1.判決書質量的參差不齊。由于法官來源、學歷層次的多樣化,以及不同地區(qū)、不同級別法院法官整體素質的不平衡,導致法官素質的參差不齊,從而直接影響到了判決書的質量。也就為判決書現(xiàn)階段不能上網公開留下了借口。
2.傳統(tǒng)司法觀念的影響。傳統(tǒng)司法觀念認為審判要注重保密,現(xiàn)實狀況是判決書除發(fā)給當事人外,普通民眾無從知曉,從而影響了民眾的司法知情權和監(jiān)督權的實現(xiàn)。
3.個人隱私、商業(yè)秘密與國家秘密保護不力。由于保護個人信息法律制度的缺位,商業(yè)秘密、國家秘密與公共利益的平衡缺乏明晰的界定,給判決書網上公開制度的施行帶來不良的影響。
四、判決書網上公開制度建設的構想
判決書網上公開制度建設需要統(tǒng)籌規(guī)劃、分步推進,需要完整的制度設計。在借鑒國外先進法治國以及香港特區(qū)、臺灣地區(qū)的經驗的同時,需要緊密結合我國的國情進行科學的制度設計。在制度的法律形式、內容架構、試點推行等方面作出明晰的界定。
(一)制度的法律形式
鑒于判決書網上公開制度已在我國部分省市推行,有了不少成熟的做法,且新一輪司法改革中也將它列為推進審判公開的重要內容之一。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的《人民法院第三個五年改革綱要》規(guī)定人民法院將逐步建立裁判文書、訴訟檔案的查詢制度。此時應以最高人民法院出臺司法解釋對判決書網上公開制度作出具體規(guī)定為宜。
(二)制度的內容架構
良好的制度設計是制度良性運行的前提。判決書網上公開制度的內容架構方面分為:公開的原則與主體、公開與保密的明晰界定、網站建設與查詢系統(tǒng)的運行維護、權利救濟與權力職責、罰則與附則等方面內容。對于公開的原則筆者認為,應以充分公開為原則,只有極少數(shù)判決書的內容完全涉及個人隱私、商業(yè)秘密與國家秘密可以不予公開,其他判決書均應當在公開之列。
(三)制度的試點推行
河南、北京、上海等省市試點推行的成功,已說明了判決書網上公開制度的魅力,在更廣范圍內推行已勢在必行。鑒于高院與中院在法官隊伍素質、裁判文書質量、網絡技術力量等方面有著基層法院不可比擬的優(yōu)勢,全國高院與中院的判決書應當先行網上公開判決書;有條件的、發(fā)達地區(qū)的基層法院也可以先行網上公開判決書。最終全國各級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書均實現(xiàn)網上公開,由此而建立全國統(tǒng)一的網上判決書查詢系統(tǒng)。
結 語
判決書網上公開體現(xiàn)了"公正、廉潔、為民"司法核心價值觀。法院判決書對外公開是必然趨勢,而互聯(lián)網上公開法院判決書將是最主要最便捷的方式。我國法院的審判理念和方式也將因此發(fā)生嬗變,從而加速司法文明向公正、公開、公平邁進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