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家境不是很好,夫妻倆商議后先后出國,然而幾年后錢掙到了,兩人的感情卻走到了盡頭。如東法院近日處理了該起離婚案件。

 

如東青年繆某與女士顧某本來同村人,20003月青梅竹馬的繆某與顧某一起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剛開始雖然經濟上比較拮據,但兩人勤勞肯干日子倒也過得不錯。2003年,為了改變家中貧窮的局面,經過兩人的商量,妻子顧某決定隨勞務公司到毛里求斯打工。這一去就是3年。2006年,妻子顧某帶著打工掙得的15萬元歸來,家庭的經濟狀況立馬得到了改觀,不僅僅翻建了樓房,還在縣城購置了商鋪。到2008年,為了進一步提升家庭的生活水平,丈夫繆某又提出到日本打工。在出國的三年里繆某和妻子顧某的聯系也是不斷,并沒有覺察到什么異常。然而當丈夫繆某2011年帶著打工掙得的20萬元回來的時候,他聽到的第一個消息就是妻子和別人好上了,其間還流產過。隨后繆某接到了妻子的離婚通知書。

 

在法庭上,繆某萬念俱灰。本來以為掙了錢夫妻兩人可以過上更加幸福的日子了,但是卻沒有想到這下錢有了,老婆卻要沒了。妻子顧某只是不停地哭,在感到遺憾的同時卻也表明這段感情是沒有辦法挽回了,希望雙方能夠和平地分手。最終在法官的主持下,夫妻達成了離婚共識:夫妻二人離婚;對于丈夫繆某出國期間掙得的20萬元,妻子顧某放棄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