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儀征法院高度重視破產案件的審理,積極采取各種有力措施提高破產債權的受償比例,最大限度地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2011年以來,該院先后受理了7起破產案件,處理破產債權2.2億元1起破產企業重整成功,債務清償率大幅度提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加大組織協調力度,爭取各方支持。該院充分發揮司法能動作用,主動與稅務、國土資源局等有關單位和部門溝通協調,通過減免稅費等方式,為破產企業增加可分配財產數額,大大提升了債權的受償比例。以該院正在審理的某房地產企業破產案件為例,法院通過與稅務機關多次溝通,為破產企業減免不動產處置稅費約50多萬元,減免稅負比率達5%左右。

 

盤活破產企業資產,實現資產保值增值。對資金短缺、有發展生機的企業,努力推動破產重整、和解,幫助暫時危困的企業渡過難關。為破產企業制定切實可行的重整計劃,加強對重整計劃執行情況的監督,督促重整企業嚴格執行債權受償方案,確保債務及時清償。目前,該院成功對一起破產企業進行重整,為其制訂了四期破產債務清償計劃,該企業已按計劃償還了兩期,清償率高達70.18%,據破產管理人測算,如進入破產程序,則清償率僅為22%

 

嚴格選任破產管理人,加強對破產資產的審核。健全對破產管理人的選任及履職考核機制,必要時由破產管理人聘請稅務師事務所社會中介機構對破產債權進行審核,核銷虛高部分。在該院審理的一起破產案件中,法院建議破產管理人聘請稅務師事務所對稅務機關申報的400多萬元債權進行了審核,審核后,破產企業實際應該承擔的稅金僅為6萬多元,經破產管理人申請,稅務部門已將差額進行了核銷。

 

建立動態流程管理,統籌推進破產進程。將破產清算案件視為一個系統工程,統籌兼顧各項清算事務,制定精確細致的審理方案,把破產財產處置區分為資產盤點、資產評估、資產變現、應收款清收等具體工作事項,分別明確工作目標,落實人員職責,細化工作要求,強化監督措施,統籌加以推進,保證各項工作有序推進,使破產清算事務實現全面協調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