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安法院堅持司法公開實現“陽光司法”
作者:夏倩 發布時間:2013-03-29 瀏覽次數:444
崇安法院切實抓好司法公開工作,努力實現從立案、審理、執行到管理監督全方位公開,積極拓展司法公開的深度和廣度,取得了明顯成效。
突出訴訟服務中心窗口作用。以開展“文明立案窗口建設”為載體,合理規范立案大廳功能設置,發放公開辦事指南、訴訟執行風險、訴訟須知、開庭信息等,做到審務充分公開。發揮導訴員作用,引導當事人參加訴訟。完善訴訟服務中心工作機制,提高服務質量,展示法院良好形象。
突出群眾旁聽庭審監督作用。樹立“公開越多,公信越高”的思想觀念,全面落實群眾旁聽庭審制度,實現由“制造障礙不讓進入”到“創造條件擴大旁聽”的轉變,滿足公民對法院工作的了解需求,對一些社會關注度較高的案件,安排合適的審判場所,便于群眾旁聽庭審,提高司法權威。
做好執行公開工作。制定了執行程序公開制度,將執行依據、標準、規范、程序等向社會和當事人公布。在執行工作中,做好執行風險提示,讓當事人知曉執行風險是由自身市場風險的一種表現,消除當事人對法院工作的誤解。對于采取查封、扣押、凍結、劃撥等執行措施的案件在采取措施后立即告知雙方當事人,將執行過程公開,強化執行工作效果。
建好裁判文書上網平臺。積極做好裁判文書上網情況通報,對現階段裁判文書上網情況進行問題分析評查;嚴格落實裁判文書上網審批制度,承辦人、庭長、分管院長層層審查,確保符合上網條件的裁判文書全部、及時、規范上網,完善裁判文書上網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