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法院“三個強化”扎實推進行政審判工作
作者:周萬春 發布時間:2013-03-27 瀏覽次數:457
近年來,清河法院緊緊抓住執法辦案第一要務,強化行政審判三個方面的職能作用,依法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為推動全區經濟社會和諧穩定作出重要貢獻。
強化訴權保護,維護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高度關注并妥善審理涉及土地征用、房屋征收補償、勞動和社會保障、環境保護、食品衛生等民生類行政案件,切實維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去年以來,該院通過判決或協調方式有效維護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的案件55件,其中包括涉及土地征用的案件16件,涉及勞動保障的案件14件,涉及公安處罰的案件10件,涉及社會保險費用征繳的案件9件等。
強化監督審查,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充分發揮行政審判“保護、維護和監督”的獨特功能,通過案件的審判有效監督和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例如原告臧某訴被告淮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拆遷行政裁決議一案,經該院審理查明,被告沒有給予原告估價機構選擇權,因而認定被告作出的行政裁決屬程序違法。盡管被告在案件審理過程中自行撤銷了該行政裁決,但該院仍然依法作出確認被告行政裁決行為違法的判決,維護被拆遷人合法權益的同時,有力監督并促進了被告單位依法行政,有效預防了類似行政爭議的發生,也為今后拆遷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強化協調溝通,促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創新“協調主體多元化、協調方式多樣化、協調工作經常化、協調行為全程化”的“四化”協調機制,充分發揮黨委、政府作用,整合社會協調資源,形成高效、聯動、便捷的綜合協調機制,促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去年以來,通過協調解決行政爭議,原告主動撤訴 64件,撤訴率達71.91%,比去年同比增長 18.34%,創歷史新高,達到了化解行政爭議、保護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的“雙贏”,有效促進了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切實增強了司法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