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女人在兩個男人之間徘徊了20多年,與這個離了與那個結,與那個離了再與這個結,反反復復,搖擺不定。如今近五十歲的人了,為第四次離婚鬧到了法院。近日,江陰市人民法院濱江法庭受理了一起離婚案件。承辦法官在調解過程中,發現當事人李梅珍與華新良都是再婚,而且兩個人已經結過一次婚離了,這次是第二次結婚之后的再離婚。

 

20多年前,李梅珍、華新良都才二十出頭,剛剛分別組建自己的家庭,也都有了各自的孩子。一次偶然的機會,李梅珍與華新良相識,男的年輕俊俏,女的漂亮溫柔,接觸幾次后,兩人竟互生情愫,一來二往,如膠似漆,難舍難分。于是,兩人相約,為了“愛情”堅決地拋棄了原來的家庭,生活到了一起。

 

本以為可以和相愛的人相伴到老,可華新良沒想到的是,結婚后三年,他忽然發現李梅珍還在跟前夫暗中來往,家里翻出了前夫寫來的“情書”,兩人偶然還一起吃吃飯。華新良大怒,提出離婚。李梅珍倒也坦率,大方承認與前夫余情未了,兩人遂去民政部門協議離婚,之后李梅珍與前夫復婚。

 

誰知,沒過多久,華新良怒氣漸退,慢慢又想起了李梅珍的“好”,悔意萌生,又找到李梅珍悔過認錯,猛烈追求,哀求李梅珍再回到他身邊。本就難忘舊情的李梅珍禁不住他幾番糾纏,剛與前夫復婚兩年,又離了,再次與華新良結婚。總算,李梅珍與華新良在這第四段婚姻中安安穩穩過了些年頭。

 

直到最近,自己兒子要結婚,李梅珍與華新良商量送多少財禮。李梅珍說5萬,華新良只肯送2萬。兩人意見不合,爭執越來越大,李梅珍大罵華新良,“不是你的兒子,你就不肯出錢!我白白為了你折騰了大半輩子。”華新良一聽也火了,“你跟我過得好好的,怎么還跟你前夫私通,要不然會離婚?”為了送財禮的事,兩人翻出了二十年舊賬,越鬧越厲害,競至無法彌合。李梅珍到法院起訴,要求與華新良離婚,華新良也同意了。雙方再次達成離婚協議,結束了兩人的第二次婚姻,也是李梅珍的第四段婚姻。(文中人物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