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都法院秦南法庭庭前調解率達90%
作者:裴葭嘏 孫紅芳 發布時間:2013-03-22 瀏覽次數:476
鹽都法院秦南法庭在常規審執工作中注重庭前調解,有效緩解案多人少矛盾的同時得到了轄區群眾的廣泛肯定。一季度全庭90%的案件均是通過庭前調解的方式結案,該庭的民事積案由過去人均30多件降至目前不足10件,逐漸走出了一條“調解多、判決少、服判高、上訪少”的良性循環新模式。
對于爭議不大,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的簡單民事糾紛,該庭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員熟悉群眾、熟悉風土人情的優勢,由人民調解員先行調解,達成協議后,經審查符合法律規定,法庭當場予以確認,在送達調解書時隨即向群眾釋明其與生效裁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宣傳鼓勵群眾通過調解解決紛爭。
該庭法官還充分利用送達傳票的有利時機,對于住址明確的,在電話詢問當事人是否收到傳票的同時了解當事人的真實想法,尋求調解突破口;對于住址不明確的,法官主動上門送達傳票,隨即展開調解,第一時間釋法說理化解雙方糾紛。
此外,該庭跳出孤立辦案模式,著力打造以秦南法庭為核心,以鎮村兩級調解組織為主線的調解網絡體系,在遇到矛盾激化、存在安全穩定隱患的民商事糾紛時,及時邀請當地民調組織參加,共同把棘手的民商事糾紛化解在基層;對民調組織受理的民間糾紛,該庭及時派法官現場指導,支持調解,促成糾紛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