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給全市項目建設提供更加有力的服務和保障,日前,高郵法院在開展廣泛深入調研分析的基礎上推出了四項服務新舉措。

 

一是構建聯動平臺,優化項目環境。加強和改進與有關部門共同建立的服務項目聯動平臺,建立更加緊密的工作聯系,定期開展互訪活動,適時召開聯席會議,對全市重大項目,聯合制定實施針對性的服務舉措。設立以項目建設為服務對象的司法服務站,在重大項目建設單位設立司法服務聯系點,選派資深法官擔任巡回審判員,提升糾紛化解成效,鞏固司法工作效果,探索建立源頭治理長效工作機制。

 

二是發揮審判職能,解決項目難題。妥善審理涉及項目建設的民事案件,依法從有利于項目推進的角度,慎重使用非必要的司法強制措施,在法律框架內努力為項目實施提供咨詢服務,努力營造公平有序的法制環境。妥善審理涉及項目建設的刑事案件,依法從嚴懲治合同詐騙、串通投標、虛假廣告、非法經營等影響市場秩序的犯罪行為,打擊干擾項目建設的黑惡勢力、尋釁滋事、聚眾斗毆、防礙公務等犯罪活動。妥善審理涉及項目建設的行政案件,依靠黨委領導、政府支持,妥善審理執行好涉及重大項目及附屬設施建設的征地拆遷糾紛,加強對相關行政機關、部門依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服務和指導。

 

三是妥善化解糾紛,維護項目秩序。針對項目建設面臨的普遍性、典型性涉法涉訴問題,全面梳理總結涉及項目建設相關矛盾糾紛的類型、特點以及審理過程之中的得失經驗,形成調研報告或司法建議。依托聯動平臺,與經信委、各園區鄉鎮共同組織開展涉及項目建設矛盾糾紛排查工作,深入、細致、全面排查梳理項目建設過程可以發生的社會矛盾,提出預警信息,做好處置預案。建立健全預警充分、快速反應、妥善處置協調化解機制,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協調化解工作,充分調動有利于協調解決的各方因素,綜合運用理、情、法等調解方法。

 

四是立足公正司法,加大懲戒力度。針對少數漫天要價、無理取鬧、惡意擾亂項目建設秩序者,采取區別對待方式,堅決有效排除各種違法妨礙。對于妨礙行為輕微的,主要采取說服教育的方式,把道理說透,把后果講清,把責任分明;對于態度惡劣、拒不改正者,在充分考慮多方面因素的基礎之上,迅速啟動強制措施,根據不同情節與后果,給予罰款或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