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京浦口法院橋林法庭圓滿審結了一起特殊的離婚案。想要離婚的夫妻雙方都是殘疾人,女方未來生活保障成為問題。經過法官的多方協調,女方獲得補助,住進了新房,女方家人感動不已。這,只是橋林法庭積極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一個縮影。2012年,橋林法庭被南京市婦聯評為“維護婦女權益示范崗”。

 

該案中,男方姜某是智障人員,女方汪某是聾啞人員。雙方經常吵架,矛盾激化。公安機關雖已處理十余次,但因雙方是殘疾人,協調難度較大。考慮到女方汪某是聾啞婦女,自己維權不便,婦女維權合議庭受理案件后,多次找到雙方的親屬,向他們宣講法律,要求他們積極配合法院。同時,聘請聾啞老師上門做調解工作,告知當事人到當地的司法所、婦聯尋求法律幫助。經法院審理查明,雙方夫妻感情已經徹底破裂,判決離婚已是必然。但接下來面臨一個難題:汪某堅決要求男方為其提供住房,否則不同意離婚。考慮到女方離婚后無處居住,也沒有固定生活來源,合議庭人員向當地社區、政府多次反映汪某的實際困難,請求政府按照規定協調解決汪某的生活問題。為確保“案結、事了、人和”,合議庭多次派員協助與人交流困難的汪某,跑社區,跑民政、城建等部門,辦理各種申請和審批手續。最終,在橋林街道的支持和法庭的努力下,汪某辦理了最低生活補助,拿到當地民政部門發放的危房改造補助,并住進自己的新房。

 

20067月,為了滿足專業化審判的需要,橋林法庭成立婦女維權合議庭。“男女平等”“照顧女方和子女權益”等成為合議庭在審判工作中始終貫徹的原則。“在房產分割、子女撫養和教育費支付、經濟幫助、繼承權分割等方面,我們依法充分考慮婦女的合法權益。女方作為無過錯方的,在住房、撫養費、經濟補償等方面給予適當照顧”,副庭長應良華介紹。據悉,合議庭成立以來,先后審理了各類涉及婦女、老人等弱勢群體的民事案件300余件,為婦女、老人等弱勢群體提供了法律服務和支持,使他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護。

 

“我們還聘請轄區內三個鄉鎮的婦聯主席作為法庭的特邀調解員,參與婚姻家庭類案件的調解工作。”應良華告訴記者,“婦聯等單位更了解女性,與女性交流起來更容易,為此,法院定期召開訴調對接工作聯席會議,與這些單位交流婦女維權的心得體會,分享婦女維權工作經驗,探討婦女維權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舉措”。記者了解到,自2006年起,橋林法庭已召開訴調對接聯席會議7次,有效促進了婦女維權工作的進一步開展。對一些確有困難的婦女,該庭積極協調當地社區、政府部門予以救助。同時,法庭干警近年來還捐款救助困難婦女近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