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學期以來,海安縣教育系統開展了為期一個月的“遵紀守法安全教育整頓月”活動,中小學生駕車安全隱患得到有效防范,這一舉措是在接受海安法院司法建議后采取的。

 

“是一起案件引起了我們的警覺。”回憶這份司法建議的出臺,海安法院少年庭呂群庭長告訴記者,“去年,我縣雅周鎮一名13周歲的小學生陸某駕駛電動車撞死同村村民王某,各項賠償費用總計20余萬。陸某父母都是農民,收入微薄,巨額賠償讓整個家庭陷入困難中。”該院深入調研后發現,僅2012年就受理17件未成年人駕駛電動車引發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而交通安全意識缺失、風險分擔機制不到位是此類案件頻發原因。

 

115日,海安法院少年庭正式向縣教育局發出關于“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強化交通安全意識”的司法建議,提出通過多種形式強化安全教育,對未達法定年齡駕駛電動車的學生給予通報批評,組織學生投設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具體措施。

 

縣教育局收到上述司法建議后高度重視,迅速反應,4天后即出臺文件《關于做好當前學校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向縣各完職中、局直單位、各區鎮教辦全面發放。文件要求各校迅速擬訂安全教育規劃,排查隱患并落實整改;成立專職宣傳組、督查組和應急組,制定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追究辦法,落實第一責任人、專職負責人,層層簽定責任狀,并定期向教育局報送安全工作情況;將春季開學后第一個月定為“遵紀守法安全教育整頓月”,開展以“守交規、保安全”為主題的系列專項整治活動,全面提升在校生安全保護能力。

 

全縣學校結合自身實際,開展了邀請法官和交警授課、編演安全小話劇、創編兒歌、向家長發送《學生安全行車建議書》等多種活動。每年3月最后一個星期周一是“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各校還將繼續開展活動,建立宣傳教育長效機制。

 

海安縣教育局安全監督科科長蘇進深有感觸地說,學生安全教育是一項重要工作,海安法院發來的建議十分及時,非常有效,給我們工作送來了“良方”。

 

據交警部門統計反映,新學期開學以來,該縣未發生一起中小學生騎乘電動車引發的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