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卓越法律人才培養計劃順利實施
作者:教育處 發布時間:2013-03-13 瀏覽次數:662
2013年2月18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將落實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作為新年伊始主抓的第一件事,在揚州召開專門會議,就與中國人民大學、華東政法大學、南京大學、東南大學、南京師范大學、蘇州大學等六所高校法學院互派人員掛職鍛煉工作進行推進落實,截止3月6日,6名法官已到新的崗位報到就職,6所高校教師也陸續到法院掛職。
首先是領導重視,精心布置。自中央政法委、教育部聯合下發《關于實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的若干意見》和最高人民法院下發《關于建立人民法院與法學院校雙向交流機制的指導意見》后,江蘇高院制定下發了具體實施方案,并專門成立由江蘇高院領導、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及合作院校領導、知名專家學者組成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指導委員會,與合作高校簽訂了合作框架協議,明確了合作形式內容和各方的權利義務。此次,江蘇高院黨組成員、政治部徐清宇主任對接受高校教師掛職的相關中院和基層法院以及赴高校任教法官提出要求,要求接受高校教師掛職的法院要為掛職教師安排相應工作,充分發揮其智力支持作用;派出法官赴高校任教的法院要減輕法官的負擔,提供寬松的環境,消除其后顧之憂。要求赴高校任教法官要保持法官的底色,彰顯職業的亮色。相關法院及法官均表態一定做好各項工作,為法院與高校雙向交流這一新舉措開好局,做好開路先鋒,不負組織所望。
其次是組織協調,提供保障。江蘇高院先商請省委組織部、省委政法委同意,后向相關地區的市(區)委、組織部門、人大常委會發函,請其對來法院掛職的高校教師予以任命為副院長、審委會委員等工作必需的職務和資格,為高校教師來法院掛職提供組織上的支持。同時,要求各相關法院為前來掛職的教師從生活、工作等各方面精心安排,提供充分、必要的保障。
第三是加強溝通,確保成效。與高校溝通,為法官赴高校任教提供必要的條件。省法院派專人與六所合作高校多次聯系,對法官的任教課程、講課時間、吃住行等生活各方面進行商榷,確保用人所長,使法官教授課程對高校的教學產生積極影響,促進理論與實務進一步結合。
隨著卓越法律人才培養計劃的實施,江蘇高院與高校將進一步積極探索“法院--高校聯合培養”機制,共同制定培養目標,共同設計課程體系,共同開發優質教材,共同組織教學團隊,共同建設實踐基地,探索形成常態化、制度化的卓越法律人才培養機制。作為一項全新的工作,江蘇高院將在年中對其進行考評,總結經驗,促進該項工作進一步規范、科學,并不斷擴大成效,為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主動適應依法執政、科學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高質量法律服務的需求,培養造就一批信念執著、品德優良、知識豐富、本領過硬的高素質法律人才作出有益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