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南京市江寧區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健全婦女兒童維權機制,切實營造尊重婦女、保護兒童、司法為民的良好氛圍,婦女兒童維權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建立和完善婦女兒童維權機制。對于涉及婦女兒童權益的案件,堅持做到優先立案、優先排期、優先審理、優先執行。對于一些經濟困難需要特殊幫助的婦女兒童當事人,依法減、免、緩訴訟費用,及時提供法律幫助。對于一些文化程度不高、了解法律不夠的來訪婦女熱情接待,細心解答,耐心指導。設立婚姻家庭合議庭,選任審判骨干為合議庭成員,由婦聯干部、教育工作者擔任人民陪審員,并邀請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旁聽案件審理。

 

積極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實現。在案件審理時,優先站在婦女生存、兒童發展的角度來依法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對于侵害婦女兒童生命健康和人身自由的犯罪,堅持依法從重從快打擊的原則。對于婚姻家庭案件,本著適當照顧原則,最大限度地保護好婦女兒童的民事權益。在處理子女撫養問題上,堅持對被撫養人生活有利、學習有利、成長有利為基本條件,慎重作出判決。對于涉及婦女兒童案件,充分發揮調解優勢,把調解工作貫徹于案件審理的全過程,降低雙方的對立情緒,力助案結事了。

 

立足審判職能加強法律宣傳力度。針對許多婦女兒童,特別是農村婦女兒童文化水平比較低,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不夠強的現狀,認真做好審判工作的延伸,通過巡回審理、以案釋法、法制講座、開展法律咨詢、法制宣傳等有效形式,加強對《婚姻法》、《婦女權益保護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提高婦女兒童的法律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增強維權能力,預防和減少了婦女兒童犯罪案件的發生。通過案件公開審理,以案釋法,教育群眾,讓婦女懂得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達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