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法院突出“四個加強”推進反腐倡廉工作
作者:伍曉偉 發布時間:2013-03-07 瀏覽次數:440
金湖法院認真貫徹落實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建設工作會議精神,結合工作實際,抓住重點環節,找準著力點,從“四個加強”入手,不斷推進公正廉潔司法,確保會議精神落到實處。
加強廉政教育制度建設,夯實反腐倡廉的思想根基。立足實際整章建制,以“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為載體,認真開展專項教育活動,把學習陳燕萍與反思黃松有結合起來,注重發揮正面典型的引導示范作用,完善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制度,通過正與反,奉獻與貪婪的強烈對比,使廣大黨員和法官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確保在面對人情、關系、金錢等干擾、誘惑時,能夠立場堅定,潔身自好,不為所動,堅持公正執法。
加強廉政監督制度建設,確保審判權、執行權的正確行使。強化對審判和執行權的監督制約,實行監督關口前移,從立案環節開始,著力加強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后監督,從解決群眾反映最強烈的問題入手,深入查找和堅決糾正工作中存在的司法不嚴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為等現象,深入查找和堅決糾正個別法官中存在的行為不檢點、不廉潔、不注意形象等問題,切實做好慎用權、用好權,加強自律、嚴格操守,樹立良好的司法形象,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情為民所系。
加強廉政預防制度建設,探索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立足審判、執行工作實際,加強對容易滋生腐敗環節的監管力度,加強對有違法違紀苗頭干警的廉政教育力度,建立涵蓋審判、執行、信訪等工作的管理制度。通過案件質量評查、分權制約、信訪案件追責等強化審判人員的責任意識,公正執法意識,筑牢反腐倡廉的防火墻和隔離帶。同時強化黨組成員、中層干部的監管責任,牢固樹立“發現問題是水平,敢抓敢管是能力,回避護短是失職”的理念,層級確立“第一責任人”營造“風清氣正、輕松和諧”的良好工作氛圍,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違紀違法行為。
加強案件的查處制度建設,保持對違紀、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既要立足自身加強對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又要加強與地方紀委、檢察機關的溝通協調,形成查處違法、違紀案件的合力,真正做到有報必查,查實必究,以實際行動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沒有特權、制度約束沒有例外,確保實現有章必循、有規必依、逾矩必究,樹立人民法院公正廉潔的社會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