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蘇法院探索新刑訴法實施
作者:楊曉迪 發布時間:2013-03-05 瀏覽次數:451
2013年2月26日至28日,姑蘇法院針對一起重大刑事案件召開庭前會議。這是新刑訴法實施以來,蘇州法院系統首次在案件審理中適用庭前會議程序。
此次適用庭前會議的案件案情復雜,公訴機關指控六被告貪污、受賄、挪用公款、挪用資金及職務侵占五項罪名涉案金額共計3932萬元;移送法院的偵查案件卷宗就有47卷 9000多頁。在事先做好預案的前提下,合議庭法官先后就案件程序問題、控辯雙方及被告對證據的觀點等情況進行意見聽取。為防止被告間串供等妨害司法公正行為的出現,法院創新采取對各被告分別召開庭前會議的形式。
姑蘇法院為充分發揮“庭前會議”在高效審理疑難復雜刑事案件方面的重要作用,在新刑訴法和最高院關于適用刑訴法的司法解釋有關庭前會議相關規定的基礎上,結合理論調研,探索出一套姑蘇法院庭前會議的操作流程。在控辯雙方同時參與下,法院對案件的程序性爭議問題集中聽取意見。聽取意見的范圍包括管轄、回避、調取證據、出庭證人名單、非法證據排除等與審判相關的問題。
通過此次實踐,姑蘇法院將對庭前會議程序做進一步完善,讓該制度在使法官把握庭審要點、訴訟參與人明確庭審重點,提高庭審效率、保證庭審質量方面發揮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