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開發區法院審理涉老案件解糾紛更傳法律
作者:徐吉梅 發布時間:2013-03-04 瀏覽次數:509
“這個官司打得真值,不僅讓我那死腦筋的兒子明白了孝道,還讓我也學了點法律。這本老年人權益保護法,我一定好好學學!”近日,來鎮江開發區法院丁卯法庭撤訴的李大爺高興的對記者說。
李大爺現年69歲,有一兒一女,均已成家,女兒嫁到了外地,其老伴去世后,就在兒子小李家居住。前年春天,李大爺外出探親期間,兒子將其房內的家具及生活用品騰空,致使李大爺無法居住,后經親朋、村委等多次調解均未果。自己有家卻不能回,李大爺一肚子氣無處可撒。當年6月,他一紙訴狀將兒子訴至丁卯法庭,要求兒子盡贍養義務。
鎮江開發區法院丁卯法庭受理案件后,法官萬保華一方面傳喚其兒子小李,向其講明贍養父母是子女的法律義務。否則,不僅會受到道德地遣責,法律也將通過判決來強制其履行義務,并對小李的錯誤行為進行批評。通過法官釋明法理、講通情理,兒子小李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同時,萬法官也向李大爺講明,法律會保護其合法權益的,還主動將《老年人權益保護法》送給他,讓他了解法律的規定。同時,又勸解他說,兒子只是一時的糊涂,才犯了錯,畢竟是自己的兒子,家和萬事興,如果兒子能主動改正錯誤,就原諒兒子吧。李大爺看到萬法官對自己的事這么上心,不僅積極幫自己解決問題,還讓自己學到了不少有關贍養方面的知識,很是感動,遂撤回起訴,放棄索要養老費,繼續跟其子一起生活。
這起官司不僅讓李大爺消了氣,還激起了他學習法律興趣,原本每天無所事事的他,忽然煥發了精神,一改往常往日的清閑,捧起法條看了起來。遇到小區里發生小磨小擦,還幫著調和調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