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日上午,江蘇大豐法院南陽法庭聯合當地的司法助理員、民調員一起,成功和解了一起父親和四個兒子之間的贍養費執行案。當草廟鎮的80余歲老人陳某從執行法官手中接過2400元贍養費時,感激地握住法官的手說道:“謝謝你們啊!你們終于把我那幾個不孝的兒子教育好了,我高興啊,兒子能主動盡孝,比什么都好??!”

 

草廟鎮的80余歲老人陳某,膝下有四個兒子,因四個兒子都不贍養老人,老人起訴到大豐法院。大豐法院于2011108日作出判決:四子每人每年支付給老人陳某贍養費600元。判后,四個兒子都服判,誰也沒有上訴。拿著判決書,老人高興地離開了法院??傻搅寺男械臅r間,四個兒子沒有一個付給老人贍養費。老人含淚來到法院,再一次尋求法院的幫助。南陽法庭辦案人員看到老人傷心的樣子,立即行動起來。為了能讓四子主動盡孝心,付給老人贍養費,辦案人員放棄周末休息的時間,多次與老翁的四個兒子溝通,在執行法官的講解和教育下,有四個兒子先后到法院交了贍養費,但還有一個兒子仍拒不履行。對這個兒子,執行人員本可以采取強制措施,但辦案人員心里清楚,老人心里盼望的不僅僅是錢,更重要的是孩子的孝心。如果對他這個兒子采取強制措施,不僅會使父子間的矛盾激化,不利于老人今后的生活,也違背了這位作父親的狀告兒子的初衷。于是,執行人員們積極采用社會聯動執行的工作方式,積極發動社會力量,多次會同被執行人所在鎮的司法助理員、人民調解員和村干部一同,教育、規勸這位拒不履行法定義務的兒子。通過執行法官、司法員、民調員和村干部一致努力,終于實現了“四子主動盡孝心,老人喜得贍養金”的和諧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