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拓寬多元化糾紛解決渠道,將矛盾化解在基層,今年以來,正紅人民法庭在濱海法院黨組的領導下,結合法庭的實際情況,充分挖掘社會調解資源,建立以法庭指導、法官主導的人民調解窗口,方便快捷地解決矛盾糾紛,向群眾提供低廉成本處理糾紛的途徑,減少信訪案件,有效地維護了地方平安,為地方的發展作出了貢獻。

 

圍繞訴調對接搞好制度建設。法庭在開展訴調對接工作過程中,為規范法官和人民調解員的行為,制定了嚴格的監督管理制度,先后制定了《正紅法庭關于選派法官擔任人民調解指導員工作的實施意見》、《正紅法庭委托調解制度》等相關制度。

 

圍繞“小問題”抓對接。基層法庭在審理案件過程中,經常會遇到一些“小問題”,這些“小問題”看似簡單,但處理不好,很可能使矛盾激化。在工作中,法庭遇到這類“小問題”,及時邀約政府包村干部、人民調解員和村組干部深入當事人家中問實情,化矛盾,解心結。今年以來,法庭共化解這類“小問題”達20件,深受群眾好評。

 

圍繞難點問題抓聯調。法庭和轄區鄉鎮矛調中心、派出所等相關單位結合實際情況,進行聯動調解,不定期交流矛盾調處情況,根據矛盾特點、梳理糾紛動向,尋求化解之策,將訴調對接工作貫穿于訴前、訴中、執行等所有環節。針對農村房屋及宅基地、鄰里關系、贍養、人身損害等糾紛案件高發態勢,加大排查化解力度,同時由法庭“人民調解窗口”隨時為基層群眾提供法律咨詢和服務。截止當前,法庭審理的案件調撤率達100﹪,法庭自2006年成立以來,無一件發改、投訴、涉訴信訪案件。

 

圍繞“滿意”抓反饋。人民群眾“滿意”是訴調工作開展好壞的最終評價。法庭結合實際情況,聘請首席人民調解員指導人民調解工作,由法官定期對首席人民調解員和人民調解員進行培訓,為訴調對接提供人力支持,有力的提高了“調解員”的素質;在矛盾調處結束后,要求“調解員”及時向我庭匯報矛盾調處情況,并向當事人發放《正紅法庭矛盾調處征求意見函》,努力提高當事人對調解工作的“滿意”度。轄區群眾反映,法庭成立的人民調解窗口和開展的訴調對接工作,為“小事不出村、大事不了出鎮”架起了一座橋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