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調解與人民調解在法院內部有機銜接的新范本
作者:程堅 王駒 發布時間:2013-02-28 瀏覽次數:872
為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模范帶頭作用,及時化解涉訴矛盾糾紛,緩解審判一線辦案壓力,寶應法院于2010年5月在訴訟服務中心建立了以該院退休法官、原"全國法院系統勞動模范"蔡春道同志個人命名的調解工作室。兩年來,蔡春道調解工作室調結案件450件,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好評。省高院訴前調解工作調研組、揚州中院院長蔣惠琴、寶應縣委主要領導先后來到蔡春道調解工作室考察調研,并給予充分肯定。
一、基本情況
(一)設立背景
近年來,隨著寶應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各種矛盾糾紛大量涌現,導致法院受理的案件逐年增長。2011年,寶應法院受理、審結案件6148件、6035件,法官人均辦案143.7件,8人辦案過200件。今年上半年,已受理、審結案件3623件、3218件,同比分別上升16.7%和20.8%。在增案不增人、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的新形勢下,該院把加大訴前調解力度、促成案件分流化解作為緩解辦案壓力的重要途徑。為有效利用訴前調解這個緩沖階段,該院于2010年5月建立蔡春道調解工作室,試圖將其作為法院前移矛盾糾紛化解關口、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重要渠道,作為訴訟服務中心一體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進一步發揮訴前調解功能和蔡春道同志的個人優勢,努力實現訴訟調解和人民調解在法院內部的有機銜接。
(二)運作情況
蔡春道調解工作室,是一個由寶應法院退休法官蔡春道為核心的調解工作團隊,專門負責該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的訴前調解工作。團隊成員包括蔡春道同志本人,以及書記員、人民陪審員各1名。蔡春道同志1982年從部隊轉業到寶應法院工作,在職20多年一直從事民商事案件審判,具有豐富的調解工作經驗。辦案方式主要特點是:在依法辦案的前提下,突出一個"活"字;在注重辦案質量的基礎上,強調一個"快"字;在"苦"字上下功夫,狠抓一個"實"字。1987-1997年十年間,他年年辦案超百件,總數達2000余件,案均審理時間僅1.8天,案件調解撤訴率90%以上。其中1992年辦案308件,為當年全國法院系統最高記錄。他曾多次在全省作審判經驗和先進事跡巡回報告,多次受到最高法院、省高院、揚州市委、揚州中院嘉獎,先后榮獲一等功兩次、二等功兩次、三等功一次,被授予"全國法院系統勞動模范"、"江蘇省勞動模范"、揚州市"十佳法官"、"優秀共產黨員"等榮譽稱號。蔡春道調解工作室成立后,蔡春道作為一名曾經遠近聞名的辦案標兵和人人敬仰的勞動模范,以極大的熱忱投入到新的工作崗位中,并以其一貫的親民、愛民、為民的工作作風,獨特的工作方法和高尚的人格魅力,得到了基層群眾的普遍認可。
1、理念篇:"三少"法服務基層百姓
基層法院處于鄉土社會,服務的對象多半是農村老百姓,他們法律意識淡薄,法律知識欠缺,有的甚至生活困難。對于這些當事人,蔡春道調解工作室的服務理念是讓他們"少費心、少受苦、少花錢",使老百姓切實感受到司法的人文關懷。
一是讓當事人少費心。針對當事人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識淡薄的實際情況,蔡春道在開展調解工作時,有意識地加大釋法明理力度,使當事人弄清楚與糾紛事實相關的法律規定,并且對案件處理的程序、對可能承擔的訴訟風險等做到心中有數。在此基礎上,引導當事人依法主張權利、自覺履行義務。接受法律咨詢也是蔡春道調解工作室承擔的一項基本職能,工作室設立兩年多來,接待群眾來詢來訪達2500余次。蔡春道同志認為,接受群眾法律咨詢是減輕當事人訟累、及時化解潛在涉訴矛盾的有效途徑。一次好的答詢,可以讓群眾少打一次官司,并為法院減少一件案件的流入。為此,蔡春道把接待群眾來詢來訪的過程變成做調解工作的過程,在耐心解答群眾法律問題的基礎上,主動幫助其分析矛盾癥結,并提出解決方案供其參考,力爭使群眾在咨詢后打消訴訟念頭,在訴訟之外自覺達成和解。一些群眾事后說,老蔡就像是我們的私人法律顧問,不遺余力地為我們答疑解惑、出謀劃策還分文不取,這樣的好法官我們服!
二是讓當事人少受苦。工作室成立以來,綜合采用預約調解、上門調解、假日調解等做法,犧牲自己休息、休假的時間方便群眾訴訟。為此,蔡春道經常早出晚歸甚至加班加點。在規定的調解工作時限內,他總是盡最大努力追求調解結案,最大限度地避免案件進入訴訟階段,用他自己的話說,就是"我多費一份心,業務部門的同志就少操一份心"。考慮到夏天天氣炎熱,對涉農案件,蔡春道總是通知當事人在法院上班時間前過來接受調解,為此他本人清晨5點多鐘就要起床,6點多就要來到調解工作室,并爭取盡早妥善處理好案件,既節約農村當事人的時間,又使當事人免遭中午烈日的暴曬,用他自己的話說,就是"我多吃一點苦,群眾就少受一點罪。"工作室成立至今,蔡春道累計周末加班100余次,利用中午、晚間休息時間開展調解150余次。
三是讓當事人少花錢。訴訟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積極向當事人宣傳人民調解及時化解矛盾、減少訴訟環節、降低訴訟成本等好處,在征得同意后引導當事人先到蔡春道調解工作室進行調解。在規定期限內調解不成的,及時辦理立案、收轉材料等手續,減輕當事人往返負擔,減少當事人誤工損失。對一些涉及貧弱群體的案件,蔡春道還要擠出時間上門開展調解。例如一起變更子女撫養權案件,女方離婚后寄居在娘家且精神出現異常,已經喪失了繼續撫養子女的能力。蔡春道考慮到女方的實際情況,冒著嚴寒主動上門開展調解工作。因女方沒有提供確切地址,蔡春道挨家挨戶查訪了近一個小時才到達目的地。在蔡春道的努力下,最終使雙方達成一致:子女撫養權變更給男方,男方自愿獨立承擔子女撫養費用,給予女方一定數額經濟補償以解決女方生活困難,并允諾協助女方行使子女探視權,雙方皆大歡喜。
2、方法篇:"三心"法化解矛盾糾紛
蔡春道調解工作室,在化解矛盾糾紛時十分注重"三心法"的運用,即靜心聽取訴說,耐心疏導情緒,誠心化解糾紛。
一是靜心聽取訴說。蔡春道同志認為,"聽"是調解工作的第一步。耐心聽取當事人的陳述,這既是對當事人的充分尊重,也是了解案情的最基本渠道。當事人陳述的過程中,蔡春道十分注意察其言、觀其色,不僅要聽明白案件的來龍去脈,更要通過聆聽和觀察洞悉當事人的真實意圖,找出案件的癥結所在。在聽的時候他還搭配"問",做到問明、問準,問明當事人所請求的事項,以固定訴訟請求;問準當事人訴訟的動機和目的,以進一步印證其對當事人真實意圖的判斷。通過"問",一方面深化"聽"到的內容,另一方面引導當事人"有效"陳述,避免漫無邊際,提高調解效率。
二是耐心疏導情緒。蔡春道同志認為,一個微笑、一杯茶水、一句寒暄對法官來說不算什么,卻能有效緩解當事人或緊張或焦慮或憤怒的情緒,對后續調解工作的開展大有裨益。為此,每個走進蔡春道調解工作室的當事人,都會受到"一張笑臉相迎、一杯茶水解渴、一句貼心話暖心"的禮遇。這樣的禮遇可以使劍拔弩張的雙方較快緩和對立情緒,進而解開心結、化解矛盾。在調解工作剛開始的時候,蔡春道總是先請當事人坐下來,遞上一杯水,拉上幾句家常,等當事人靜下心、平下氣來,蔡春道才開始展開調解工作。有的當事人在陳訴激動時,往往情不自禁哭出來,這時蔡春道總是主動勸說,為其遞上紙巾,穩定其情緒。為了更加有效地疏導當事人情緒,蔡春道調解工作室還精心打造了寬松和諧的調解環境:配備飲水機、老光鏡、筆墨紙張等便民物品,在墻上懸掛大幅調解宣傳畫,并特意放置了綠色植物,營造出溫馨和諧的調解環境。不少當事人事后感慨道,法官就像我們的親朋好友,調解工作室就像家一般的溫暖,這樣的環境和氛圍,讓人首先想到的是寬容與和諧。
三是誠心化解糾紛。蔡春道同志認為,在調解案件過程中,讓當事人真切感受到法官的真誠,感受到法官是在真心實意幫助他們,是調解工作成功的關鍵。在誠心化解糾紛的過程中,蔡春道主要采取"四式":1、電話聯系式。通過預留的聯系方式,電話征求雙方當事人意見,了解分歧的大小。通常爭議不大的案件,通過這種方式便能快捷達成合意;2、約見會談式。若電話里說不清楚,便分別通知當事人來調解室細談,了解雙方意圖,進行客觀引導,降低雙方不切實際的期望值,使雙方當事人在情與法的博弈中找到平衡點;3、登門造訪式。對一方當事人配合,另一方當事人不配合的,便主動登門做工作,講明訴前調解的優勢,避免矛盾激化,讓當事人自愿接受訴前化解方式,經常有峰回路轉的效果;4、多方協助式。有的當事人難找或不愿露面,這時就需要請所在地居委會、村委會干部或當事人的單位領導等出面進行調停,協助法官做調解工作,盡管難度大,但也有被煨爛的"老牛筋"。調解過程中,蔡春道還注重抓好"三點":1、選準"主攻點"。根據當事人的年齡、職業、文化程度等因人施策,同樣一個觀點或理由,用不同的方法,從不同的角度,舉不同的例子,選擇不同的語言,使當事人能夠認同并接受。2、選準"溝通點"。從情感和道義的角度,耐心地與當事人溝通,與任何有利于化解矛盾的人溝通。3、選準"切入點"。注重結合當地風俗和社會公共道德,引導當事人正確認識糾紛形成的主客觀原因,換位思考,緩和對立,促成互諒互讓,心平氣和地化解矛盾。
3、制度篇:"三機制"提升工作質效
為提高工作質效,蔡春道調解工作室通過建立考核機制、對接機制與監管機制,使訴訟調解與人民調解形成互相聯系、互相銜接、互相促進的良性互動關系。
一是完善考核評查機制。堅持以審判管理的理念推進工作室調解工作,從調結案件數、調解成功率、調解申請執行率等方面對調解工作室進行量化考核。同時,為鼓勵調解人員多辦案、快辦案、辦好案,實行"固定收入+浮動獎勵"的工資獎勵政策,即在每月固定給予調解人員一定勞動報酬的基礎上,以調結案件數量為基準,為調解人員設立專項獎勵,每調結一件案件即給予一定數額獎勵,以激發調解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二是完善訴調對接機制。為提高糾紛解決效率,避免久調不決,調解工作室著力在規范訴調對接流程上下功夫。工作室接手案件后,務必在10個工作日內調結案件。調解成功需要確認的,由法院出具確認書;需要出具調解書的,則由立案庭立案后出具調解書。經工作室調解,在規定期限內不能達成調解協議的,3個工作日內移送立案轉入訴訟程序。對調解過程中的每個環節,從程序啟動、材料移轉、開展調解、人民調解協議制作、司法確認等均實時監控,加強跟蹤,以每個節點的高效運行保障整個調解機制的有效運轉。
三是完善監督管理機制。蔡春道調解工作室作為該院訴訟服務中心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外同樣代表法院形象。為此,該院毫不放松對調解工作室的日常管理,要求調解工作室人員嚴格遵守《訴訟服務中心工作準則》,參照遵循"五個嚴禁"、"六條禁令"等法院廉政制度,在作息考勤、文明規范、公正廉潔等方面,與法院干警同等要求。工作室設立兩年多來,蔡春道同志模范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時時處處展現出一名全國勞模的高尚品質和風范。在他的團結帶領下,工作室迄今未發生一起違紀事件。
二、工作成效
蔡春道調解工作室,自2010年5月成立至今,進行了一系列的實踐和探索,妥善化解了大量矛盾糾紛,既大大減輕了當事人訟累,又有效分流了案件,緩解了法院案多人少壓力,同時也拓展了人民調解工作領域,實現了人民調解與司法審判工作的"雙贏"。其始終堅持訴訟調解與人民調解兩輪并驅、有機銜接的做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得到了黨委政府的高度肯定和人民群眾的廣泛贊譽。
一是增強了先進典型的輻射力。設立以退休法官個人命名的調解工作室,充分激發了先進典型的帶動輻射作用,使調解工作形成了以點帶面的新局面。對內部來講,法官的宗旨意識和服務意識進一步加強,交流調解經驗、研究調解藝術的氣氛日漸濃厚,喜歡調解、善于調解的能手不斷涌現。在蔡春道同志的帶動影響下,2010年來,寶應法院有10名法官案件調解撤訴率超過90%,其中三人先后被評為全市十佳調解能手;對外部來講,隨著蔡春道調解工作室品牌效應的逐漸形成,不少群眾慕名而來請蔡春道調解矛盾糾紛;一些接受過蔡春道調解的當事人,再遇到糾紛便會主動要求由蔡春道調解,曾經的"蔡勞模"已經向"蔡品牌"轉型升級。
二是降低了糾紛成訟率。長期的審判實踐使蔡春道認識到,并不是所有的糾紛都要由法院來解決,法院也不可能解決所有的糾紛。因此,有必要充分發揮調解工作室的作用,把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蔡春道調解工作室通過開展訴前調解,將一大批案件分流在訴前;通過接待群眾來詢來訪,使一大批潛在的矛盾糾紛在成訴前即告化解,有效地降低成訴率,既促進了社會穩定,又節約了審判資源。
三是提高了審判工作質效。蔡春道調解工作室作為一個主要從事調解的工作團隊,承擔法院相當部分的訴前調解工作,而訴前調解相比訴訟調解能夠更快速地化解糾紛,相比判決能夠更加有效地化解糾紛,提高當事人對案件處理結果的滿意度和對司法審判的公信力。今年上半年,寶應法院審判績效綜合考評排在全市第三、全省第43位,排位持續上升,其中反映辦案效果的服判息訴率、調解案件申請執行率等指標上升幅度明顯,這與蔡春道調解工作室的出色工作是分不開的。
四是提高了司法為民的實效性。調解工作室從老百姓的司法需求出發開展的一系列便民、利民服務,使轄區百姓不斷感受到法院和法官司法為民的親和力。讓老百姓"少費心、少受苦、少花錢"的樸素承諾和實在做法,提高了司法為民的實效性,在老百姓心目中樹立了"人民法官為人民"的良好形象。
三、工作展望
蔡春道調解工作室成立兩年多來始終處于邊實踐、邊總結的狀態,需要在今后工作中繼續探索和改進。
一是要進一步規范工作流程。蔡春道調解工作室承擔了寶應法院相當部分的訴前調解工作,且接手的案件相對繁雜,與法院內部的立案庭、民一庭等相關業務部門銜接較多,其工作流程有必要進一步規范。規范的目的是整合不同部門和不同階段的調解資源,進行前后協調和綜合利用,杜絕低效流轉,防止當事人產生厭倦情緒,實現快調快解。特別是經工作室調解無效的案件,必須加強工作室與接手案件業務庭的聯系,如建立調解情況登記備案、隨案流轉制度,使接手案件的法官第一時間知悉案件在工作室接受調解的情況,從而有針對性地展開下一步調解工作,避免無謂的重復勞動。
二是要進一步增強工作聯動。調解工作室應加強與其他組織的溝通與協作。在某些類型化的案件中,一些和當事人關系密切的單位和部門可以在解決糾紛方面發揮重要作用,如勞動糾紛之與工會、離婚撫養糾紛之與婦聯、家庭糾紛之與社區、消費者權益糾紛之于消費者協會等等。與這些部門加強溝通,可以激活多方面調解資源,將糾紛就地就近化解,產生聯動效應。條件成熟時,還可聘請專業人員充當"專家調解員"加盟調解工作室,取長補短,互動提高。
三是要進一步加強工作保障。在硬件設施上,受該院訴訟服務中心的空間限制,工作室的辦公面積偏小,且短期內無法拓展空間。對此,應當在工作室環境布置和氛圍營造上加大力度,以彌補工作室空間局促的不足;在軟件建設上,目前工作室僅有蔡春道本人和一名人民陪審員承擔調解工作,人員力量尚顯不足,與蔡春道調解工作室日益形成的"品牌效應"也不相適應。工作室的人民調解員雖由地方政府頒發聘書,但日常運作經費均有法院一家承擔,而法院財力畢竟有限,在日常保障和獎勵力度等方面往往"力不從心",一定程度上限制和影響了調解室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對此,需加強與地方政府和司法局等職能部門的溝通協調,積極爭取人員、經費等方面的關心支持。
四是要進一步探索工作方向。蔡春道調解工作室作為一個新生事物,是在推行"大調解"機制背景下,法院如何更好地實現訴訟調解和人民調解在法院內部的有機銜接,既減輕當事人訟累又緩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的的一種探索和嘗試,其最終目的是通過蔡春道調解工作室的示范,引導社會建立完善的非訴糾紛解決機制,從而真正地幫助法院分流案件。以退休法官個人名字命名的工作室,由于個人情況不同,無法完全復制,發展到一定階段具有局限性。對此,突破口在于探索工作室多元的發展路徑,以滿足多種需求。如可根據轄區實際和群眾需求,聯手相關行業、組織,設立專業化的調解工作室,進一步推動調解工作的社會化發展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