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6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召開的“全國優秀法院”、“全國優秀法官”和“全國法院辦案標兵”表彰大會上,如皋市法院經濟開發區人民法庭副庭長顧雪紅被授予“全國優秀法官”榮譽稱號;南通市中級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審判長陶新琴被授予“全國法院辦案標兵”榮譽稱號。

 

在刑庭工作期間,顧雪紅共審結各類刑事案件105件,無一發回重審或改判,平均審理天數只有9.21天,各項審判質效指標均居全市法院前列。在基層法庭工作中,顧雪紅近三年共審結各類案件近2000件,所辦案件無一被發回或改判。作為一名軍嫂,因為工作繁忙,顧雪紅已經連續6年放棄探親長假。在繁重的辦案任務面前,顧雪紅還耐心做好雙方當事人的工作,力求最大限度的化解糾紛,她每年所辦的案件調解、撤訴率每年均在90%以上,是省市調解能手,如皋“十佳和諧衛士”。

 

陶新琴在連續11年的知識產權、涉外民商事審判崗位上,高質量地審理了一大批疑難復雜案件,無一起被上級法院發回重審或改判。其中她審理的“歐萊雅”商標侵權案入選“最高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典型案例”,并被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協會優質品牌保護委員會評為“十佳案例”。她個人先后獲得“全省民事審判工作先進個人”、省法院辦案標兵、南通市“十佳審判員”等榮譽稱號,并榮立個人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