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陽法院在行政案件審理中,充分發揮司法能動性,邀請和社會基層組織和力量參與調解,力促案件順利和解,提升群眾滿意度。

 

借助社會行業力量參與助調。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行政爭議逐漸增多是必然的趨勢。泗陽法院將調解機制引入行政審判,對行政爭議涉及群體性糾紛、勞資糾紛的,特邀人大政協、工會、行業協會等部門派員參加,充分發揮這些部門的行業特征,共同疏導,力求定紛止爭。

 

完善行政案件溝通預防機制。充分利用法治創建考核中,把行政涉訴敗訴率作為考核內容的作法,積極調動行政機關參與協調的積極性,力促案件能夠得到協調解決。行政審判人員深入行政機關,對行政執法過程出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指導意見,指出行政執法行為的不足,

 

著力從源頭上做好化解工作。法院行政庭法官加強業務學習和技能培養,提高行政服務水平,同時堅持聯席會議機制,與政府法制辦和相關執法部門召開聯席會議,交流行政審判、行政復議和行政執法的情況和信息,增加相互了解和共識,切實提高化解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