漣水法院四項措施撐起婦女維權“保護傘”
作者:吳蕓 發布時間:2013-02-28 瀏覽次數:442
2012年,漣水法院共審理涉婦女權益民事案件2035件,調解撤訴結案1797件,調解撤訴率達88.31%。該院在審判實踐中不斷探索保護婦女合法權益的有效途徑,采取四項有力措施為婦女提供便捷、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務。
加強婦女維權合議庭建設,為婦女維權工作夯實基礎。漣水法院婦女維權合議庭由多名熱愛家庭生活,富有愛心,業務知識技能過硬的女性審判員組成,同時積極吸納婦聯等組織的人民陪審員參與其中,優化審判結構。印制婦女維權聯系卡,設立獨立的接待室等,為婦女同志提供最為方便、快捷的服務。
健全婦女維權合議庭制度,為婦女維權提供有效保障。在工作中,嚴格實行“陽光審判”模式,增加案件的透明度,進一步完善合議庭制度。一是堅持“三優先”原則,即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二是建立綠色訴訟通道,即對一些家庭困難、無經濟生活來源的孤殘、老年婦女以及低收入、經濟困難的受害婦女按規定實行訴訟費用的緩、減、免交等。三是實行大調解制度,在案件審理過程中,著力做好調解工作,降低訴訟成本,減化訴訟程序,縮短訴訟周期。
創新婦女維權活動載體,切實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為了切實維護婦女合法權益,婦女維權合議庭不斷創新活動載體,通過開展“婦女維權知識司法大調查”、送法進社區,法制講座,選取典型案例進行模擬庭審等方式,與縣婦聯共同開展“百名巾幗志愿者婦女維權進萬家” 和“法官進社區、訴訟零距離”等活動,不斷擴大婦女維權的輻射區域,不斷增加婦女維權活動的受眾范圍。
發揮婦聯陪審員作用,形成婦女維權有效合力。婦女維權合議庭將婦聯細致、周到的工作思想與法院嚴謹、莊重的審判職能有機結合,實現了優勢互補,形成了強大的維權合力。在具體工作中,暢通法院工作與婦聯工作的溝通渠道,積極邀請婦聯陪審員參與庭審、調解、回訪等工作,不斷擴大婦聯與法院有機結合的強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