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在南京市中級法院舉行新聞發布會上,院長胡道才表示,2012年,南京全市法院審判工作整體水平穩中有升,主要指標進一步向好趨優;全市法院在豐富司法為民舉措、深化司法公開以及深化司法民主建設上作出了進一步探索。南京兩級法院注重加強對多發、易發以及新類型商事案件的分析研判,關注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過程中出現的涉及中小企業和民生利益的案件,準確預瞻商事審判發展態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著力提高案件質量和審判效率,較好地完成了全年商事審判任務,為南京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司法保障。2012年,南京全市法院共新收商事案件12958件,同比增長9.85%。其中,基層法院新收9911件,同比增長9.74%。全市法院共審結12466件,同比增長5.55%。南京全市商事審判工作進入良性發展。

  商事案件涌入司法領域

  南京是一個重化工業和中間產品比重大、特大企業多、流通領域輻射面廣、金融機構相對集中、房地產總量較大的大城市,這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南京市的經濟發展對宏觀政策和環境變化的敏感度相對較大,由此引發的大量矛盾糾紛通過訴訟渠道不斷涌入司法領域,大標的民間借貸、借款合同糾紛增加,使商事案件總體繼續呈現上升態勢。主要表現在:

  ——典當、保管、票據類糾紛增長較快。南京法院2012年新收典當糾紛案件52件,同比增長477.78%;保管倉儲類案件共23件,同比增長155.56%;票據類糾紛74件,同比增長124.24%。

  ——借款糾紛2637件,同比增長68.5%。從宏觀層面看,主要是受國家政策調整及宏觀經濟形勢影響,企業向金融機構融資難度加大,進而轉向民間借貸或通過其他方式進行融資,一旦某一個環節出現問題,便引發連鎖糾紛。從微觀層面看,行業不規范融資行為是造成糾紛產生的重要原因。如典當行業、地方股份制銀行打“擦邊球”,違規放貸,引發的典當糾紛和借款合同。

  ——涉公司類糾紛案件343件,同比增長31.42%。主要集中在公司決議糾紛、股權轉讓糾紛、股東知情權糾紛等。此類糾紛產生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內部治理不規范,潛在矛盾隱患較多。在當前經濟形勢不樂觀、經濟效益不好的大背景下,原有的公司內部矛盾凸現,股東之間的糾紛難以協商,不得不通過司法途徑解決矛盾糾紛。

  破產案件出現知名企業

  2012年,南京全市法院共受理破產案件20件,較2011年15件上升33.3%,審結10件。目前全市現存破產案件44件。

  這一年,南京全市受理了一批大型工業企業的破產案件,企業類型涵蓋了國有企業、集體企業、三資企業、民營企業、混合所有制企業,行業涉及化工、鍛造、電子、醫藥、貿易、房地產、金融等。

  其中,華飛彩色顯示系統有限公司、南京華新瑞實業有限公司、南京宏業電視機有限責任公司、南京市國際信托投資公司等均是全國性的知名企業,占地面積大,產權性質復雜,職工人數和債權人人數眾多,矛盾糾紛復雜,涉穩因素多,案件審理受到了社會的廣泛關注。

  涉公司法案件表現在關聯股權糾紛案件增多:一些股權糾紛的當事人往往基于一個最終目的而在不同階段依據《公司法》的規定提起不同的訴訟,這些關聯案件彼此牽制、環環相扣、又涉及到不同的法律關系,案件處理難度極大;同一糾紛引發多項訴訟:當事人對股權類案件的訴訟技巧認識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許多當事人基于一項訴請提起訴訟不被法院支持,往往選擇在撤訴后基于另一訴請再行訴訟,從而導致纏訴、濫訴;新類型案件大量涌現:2012年受理的涉公司法案件中,公司解散糾紛、公司清算糾紛、公司決議確認糾紛、損害股東利益責任糾紛、損害公司利益責任糾紛等新類型案件增多,加大了審理難度。

  表面合法融資實為惡意轉嫁

  與過去傳統金融借款合同和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不同,當前融資市場呈現出復雜性和多樣性,一些傳統類型的融資案件在新形勢下暴露出新的矛盾和問題。

  金融機構不規范放貸增多。一些金融機構特別是地方商業銀行、農村銀行,違反貸款通則規定的貸款程序,貸款審核不嚴格,貸款人、擔保人非本人簽名,對借款人的信用等級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況不作審查,對抵押物、質物權屬的真實性、有效性及實現上述權利的可行性審查不實,甚至與借款人串通,在保證人不知情的情況下騙取保證,惡意轉嫁貸款風險。

  小額貸款公司缺乏監管,大額放貸。小額貸款公司應在堅持為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的原則下,“小額、分散”發放貸款,為農戶和微型企業提供信貸服務,但許多大企業投資設立小額貸款公司并不是按照這個目的、原則來運營的,而是為自己的項目、業務、關聯公司等提供資金服務。一方面,他們以小額貸款公司的名義得到政府的政策扶持,享受著國家在銀行融資、財政補貼、稅務減免等方面的優惠政策;另一方面又以小額貸款公司的名義從事企業之間資金拆借,規避法律。

  擔保公司利用優勢地位違規操作。他們收取高額擔保費用,侵害借款人利益,但又因擔保公司與借款人之間一系列委托書及合同使其“表面合法”,手續齊備,借款人難以追償,只能吃暗虧。

  典當行業違規操作現象較多。以典當行業為代表的民間短期融資市場逐漸成為市場主體融資的重要渠道之一。由于流動資金緊缺,部分借款人不能及時償還欠款,由此產生的典當合同糾紛增加。在審理這類案件中,南京兩級法院已多次發出司法建議提請注意,得到了政府有關部門高度重視。

  全力提升商事審判的對策

  在商事審判中,南京兩級法院注重發揮商事審判在協調社會關系、規范社會行為、維護交易安全、促進誠信建設、化解社會矛盾、應對社會風險、保持社會穩定等不可替代的優勢,加強研判,確保了司法公正。

  在開展重點調研中,南京法院注重收集金融領域、工業生產領域、商業流通領域、服務領域發展變化的資訊,梳理發展瓶頸,幫助商事主體增強風險防范能力,規范內部管理。

  在清理商事主體中,南京兩級法院加強了公司清算、破產案件審理,為服務南京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嘗試關聯企業的破產及破產重整程序,將不適應結構轉型的商事主體淘汰出局,清理民事權利內容,穩定社會關系,終結不適格的市場主體,促成經濟社會轉型。

  采訪中,南京中院副院長朱絢凌告訴記者,他們加強了對多發、易發案件以及新類型案件的分析研判,特別關注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過程中出現的各種新類型案件、涉及中小企業的案件、涉及民生利益的案件,準確預瞻商事審判發展態勢。確保司法公正,是他們始終如一的堅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