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摩托撞人 判處拘役一月
作者:黃偉 王國強 發布時間:2012-01-10 瀏覽次數:471
心情不好喝了點小酒,駕駛二輪摩托回家不小心撞倒了行人,等到交警來測其酒精含量時許某就傻了眼。近日,句容法院審理了這起醉駕案件。
2011年7月的一天,因心情不佳,許某在大排檔喝了點悶酒,隨后駕駛自己的二輪摩托車回家,到拐彎路口看到行人來不及剎車撞了上去,隨后許某與被撞行人等候交警處理,許某認為最多就是治安處罰賠點錢,沒想到交警一來就拿出一個測試器讓其呼氣,結果呼氣酒精含量測試值為295mg/100ml。隨后民警帶許某做了血樣提取,經司法鑒定所鑒定:許某駕車時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76mg/100ml,系醉酒駕車,這下許某傻了眼。
經法院審理認為后,許某在道路上醉酒駕駛二輪摩托車的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于是依法判處許某拘役一個月,并處罰金二千元。聽到判決結果,許某大呼這個教訓代價太大,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