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來自四川的工人張某和四名工友一起,將一面印有“一身正氣,執法為民”字樣的錦旗送給了蘇州金閶法院執行庭法官,對法院追回工資表示感謝。

 

20062月,張某等人與某裝修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今年初,公司遇到債務危機,經營開始走下坡路,不斷有人到公司要債。到了年底,公司開始拖欠工人工資,像張某這樣的工人已經幾個月沒拿工資了。張某等工人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資。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裝修公司應向七名工人支付工資合計78000元。裁決書生效后,公司不但未在法定期限內履行義務,公司的負責人江某還突然離去,下落不明,公司的資產被要債的哄搶一空。公司沒有了,財產沒有了,老板也下落不明,……眼看工人們半年的血汗錢就泡湯了,一些情緒激動的工人準備采取過激行動。此時,金閶法院“勞動人事爭議巡回法庭”的法官在節前走訪中了解到了這一情況,勸說工人們采取法律途徑解決問題。201111月,工人們抱著試試看的態度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官查閱了該公司的工商登記材料,經過查詢發現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兩次奔赴公司負責人江某的老家鹽城,江某也不知去向。就在案件執行陷入僵局時,執行法官從江某以前的一個客戶那里了解到,江某人在深圳,重新注冊了一個公司,經營狀況還算不錯。既然沒有財產了,現在只能抓緊時間找到公司負責人江某。執行法官注意到這個新公司有一些進出口業務,便去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查詢了江某的護照號碼和港澳通行證號碼,并調取江某的出入境記錄,果然不出所料,江某因生意需要頻繁來往于內地和香港之間,甚至一周來回兩三次。要想為工人追回工資,必須找到江某。201111月,法院向公安機關送達決定書,對江某采取限制出境的強制措施。果不其然,三天后,深圳出入境口岸傳來了消息,江某前往香港時被告知不能離境。

 

江某被限制出境后,意識到事態的嚴重性,公司的正常業務也受到影響。很快,江某就將工資款匯到了蘇州。拿到工資的工人們握著法官的手感激的說:“法官的工作讓我們感受到了司法為民的精神,謝謝你們堅持不懈為我們追回了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