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領導,您們好!從我服刑到現在已經一年了,你們的時刻關心讓我認識到自己的錯誤…!”220日,溧水法院收到未成年犯小潘的一封感謝信,感謝法院對他的關心和幫助。

 

20117月初,才剛滿16周歲的少年小潘,因逞口舌之快與人發生爭執,從而升級為聚眾斗毆,觸犯了法律。溧水法院經審查,發現小潘是因為沉迷網絡,結交社會不良青年,誤入歧途,其犯罪的主觀惡性不大,并且在斗毆后主動投案并如實交代犯罪事實,應從輕或減輕處罰。溧水法院本著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及時聯系小潘的家人,了解其家庭環境、成長經歷、個性特點。通過深入了解,該院認為小潘的罪行較輕、具備有效的監護和幫教條件,沒有社會危險性,決定對小潘判處緩刑三年。案件審結后,溧水法院指派專人對小潘進行了幫教和勸導,簽訂幫教協議。小潘十分感激法院給其改過自新的機會,其家人也表達了對法院的謝意以及積極監護孩子的決心。目前,小潘已在溧水某西餐廳學習烹飪。

 

近年來,溧水法院積極推動青少年維權及犯罪預防制度創新,相繼推出幫教協議、月度談話等形式,規定扎實推進預防青少年犯罪和維護青少年權益工作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