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縣法院積極探索開展便民訴訟服務的新途徑,在立案、調解、執行三個方面打造便民訴訟服務平臺,推進司法公開、提升司法公信,為人民群眾提供更為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務。

 

打造“門診式”訴訟服務中心平臺。該院專門在訴訟服務中心設立“導訴臺”,每日由一名法官在大廳為當事人進行訴訟指導,解答疑難法律問題;制定并公示《訴訟須知一覽表》,將立案所需的資料通過表格一一釋明,確保群眾立案“一次成功率”,讓群眾少走“彎路”、“回頭路”;設立速裁組,減少案件流轉程序,縮短案件審理周期,為當事人打造訴訟“綠色通道”。工作中,該院每位法官真正做到給當事人一張笑臉、讓一個座位、遞一杯茶水、說一句暖心話,來院的群眾稱贊:“進到法院感到有溫馨感、登門有親切感、說話有熱情感、辦事有實在感、工作有效率感。”

 

打造多元化矛盾糾紛化解平臺。該院率先在全省建設400余平米的和解大廳,發揮家事、鄰里糾紛、借貸糾紛、人損糾紛、群體性糾紛等7個特色調解室的作用,總結推廣“比照案例調解法”、“親情調解法”、“委托調解法”等7個行之有效的調解方法,形成“7+7”調解體系。在每間調解室內不按常規設立“原告”、“被告”席卡,而是根據案由擺放“甲方”、“乙方”、“左鄰”、“右舍”、“妻子”、“丈夫”等席卡,并精心布置與糾紛調解主題相吻合的飾品,有效促進矛盾雙方化干戈為玉帛。

 

打造便民利民陽光執行平臺。該院專門建設了陽光執行大廳,將執行工作辦公區和接待區相連,當事人隨時可以找到執行法官;設立“執行110”指揮中心,向社會公開接警電話,實行全天候服務。各執行法官和值班法警接受指揮中心統一調度,做到接警必出、出警必速,充分利用快速出擊的優勢順利執結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