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留守兒童”越來越成為社會關心的群體。由于自身保護能力弱、監護人監護能力欠缺,加之社會、學校管理銜接機制還不十分健全,導致“留守兒童”容易成為犯罪侵害的對象。針對“留守兒童”被害案件較多,作案人以鄰居、親戚、熟人為主的特點,睢寧法院加強同相關職能部門的配合和協作,采取四項措施,防范和減少“留守兒童”被害案件的發生。

 

結合婦聯在關愛“留守女童”中的主導作用,積極開展專題講座。縣婦聯利用農民工返鄉的高峰期,不定期組織農民工進行專題講座,增強農民工對“留守兒童”的監護意識和家庭教育意識。法院機關適時利用專題講座,根據“留守兒童”被害案件的特點,進行有針對性的法制宣傳和教育,進一步增強家長保護和“留守兒童”自我保護的觀念和意識。 

 

協助有關部門建立“留守兒童之家”和“留守兒童護助組”。針對“留守兒童”多在農村的特點,法院機關配合各鄉、鎮政府,在各鄉鎮建立“留守兒童之家”和“留守兒童互助組”,減少“留守兒童”落單被侵害的機會。各鄉、鎮政府突出抓好治安巡邏、聯戶聯防,特別是做好學生上學、放學高峰時段路途、校園周邊和網吧等重點部位的巡查工作;法院機關不定期派員深入“留守兒童之家”和“留守兒童互助組”,了解兒童們的學習、思想和健康狀況,發現不良苗頭及時解決,盡量為“留守兒童”創造安全的司法環境。 

 

借助“家校聯系卡”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利用學校建立“留守兒童家校聯系卡”的契機,將“涉少”審判人員的聯系方式和電話告知學校、家長和相關兒童,對涉及“留守兒童”權益被侵害的情況及時進行聯系和溝通,竭力防止侵害“留守兒童”的違法行為演化成犯罪行為。同時,定期為轄區內的“留守兒童”上法制課,增強其法制意識,盡量減少“留守兒童”因自身違法違規所造成的被犯罪侵害。 

 

加大對侵害“留守兒童”犯罪的打擊力度。針對侵害“留守兒童”的犯罪,我院配合公安、檢察院依照法律及時辦理,并采取合法適當的形式進行宣傳,起到了很好的法律威懾作用。